无过错者可起诉离婚的案例分析
发布时间:2019-08-08 01:28:15
南川区隆化镇黄淦村2社池小华:我与妻子感情破裂,已分居两年,孩子一直跟着我生活,妻子也与别人恋爱同居。请问:这种情况下,起诉离婚可否成功?
主持律师周永强:如上述情况系客观事实,离婚诉讼,诉讼请求应会得到支持,并且您有权要求对方作出损害赔偿。根据婚姻法,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或者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经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同时,按婚姻法第四十六条之规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最新资讯
-
01-14 0
-
08-03 1
-
08-21 1
-
08-04 0
-
05-09 2
-
08-14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