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交通事故有5种“代位赔偿”情况
发布时间:2020-11-16 04:02:15
发生交通事故,明明是对方的全责,却碰上不肯认责、不愿赔偿的主。遇到这种情况,绝大多数驾驶员都会措手无策。湖南交警剖析真实案例,给大伙支招,哪些情况下可以申请“代位赔偿”维护自身利益,不用再与“老赖”纠缠。
交通事故遭遇拒赔司机
驾驶员李先生与司机王某发生交通事故,对方全责却不肯承担。交警前来处理后,直接开具事故认定书认定其全责,并处罚款200元。对方保险公司定损后,李先生修车修了近4000元。结果王某竟然耍起了无赖,不肯赔钱。碰上这样的情况怎么办?湖南交警教你应该如何应对。
“代位赔偿”又称为“代位追偿”,简单来说就是由你的保险公司先行垫付维修费后再向责任方追讨赔偿。例如,您的车与其他车辆发生交通事故,交警判对方全责,但是对方无经济能力,无法进行赔付。这时候可以向自己所投保的保险公司进行赔偿申请,然后由保险公司向肇事方追讨赔偿款。
“代位赔偿”已经被《保险法》规定为每家保险公司必须要承担的一项责任,保险公司不能再以“投保人无责任”这种借口,拒绝赔偿无责任方的相关损失。
5种情况可“代位赔偿”
申请使用“代位赔偿”的前提就是你需要投保交强险和商业保险(如第三者责任险、车辆损失险等),否则保险公司不会受理申请。
5种情况可以申请“代位赔偿”:
一是对方车辆无保险,对方不赔付可以先由你所在的保险公司赔偿维修费用,之后再向肇事方追求索赔;
二是对方无经济赔偿能力;
三是对方故意拖延或故意拒付相关赔偿,甚至“人间消失”;
四是对方拒绝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上签字;
五是对方逃逸后有证据证明肇事车辆信息。
要注意的是如果事故是单方事故,没有造成第三者的损失是不适用于“代位赔偿”的。此外,如果在车辆事故中轮胎破损、轮圈划伤、后视镜伤痕以及车内物品遗失等可能不属于保险理赔范围内的物品损伤,无论是不是有第三者都不适用“代位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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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位赔偿”流程
●提交材料:向本方保险公司提交事故认定书、驾驶证、身份证、车辆保险凭证及肇事司机相关信息。
●定损修车:根据保险公司的定损裁定的维修项目到二类以上维修点修车。
●等待复议:复议时间为15天。
●保险赔偿:车辆维修完后,自己先垫付维修费用,再到自己车辆购买保险的公司理赔点报销理赔。
●配合作证:配合保险公司和相关部门调查肇事者的情况。从法律途径获得肇事者的赔偿后结案。
(原标题:5种情况可申请“代位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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