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老婆4万元法院判返还

发布时间:2019-08-20 12:04:15


丈夫给妻子打了4万元欠条,两人在打离婚官司时又为这4万元债务打起了经济官司,夫妻间是否存在债权、债务关系?:丈夫须偿还妻子4万元欠款

  省城的徐女士和丈夫高先生是典型的“老妻少夫”,徐女士大高先生12岁。徐女士诉称,她和高先生经人介绍认识结婚后,高先生以各种手段向她借钱,金额多少不等,有时候甚至采取殴打的手段。随着这些争吵的逐步升级,徐女士和高先生早已没有了夫妻感情。在徐女士的强烈要求和追讨下,高先生给妻子打了共计4万余元的借条,并于春节期间出具了还款保证书一份。随着夫妻缘分走到了尽头,在多次要款未果的情况下,徐女士将丈夫告上法庭,要他还钱。高先生则辩称:借款期间,两人还是夫妻关系,徐女士所主张的借款是夫妻二人的共同财产,不存在偿还借款一说。

,高先生向妻子借款并出具了借条,成立了合法的借款合同关系,高先生说该借款是夫妻共同财产,但没有证据来证明这一观点。因此,高先生应当承担起偿还借款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