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笔欠款领两次?笔迹鉴定明真相

发布时间:2020-08-17 20:15:15


日前,执行庭通过笔迹鉴定的方式确认了供应商在申请执行以前已经从债务人处领取了应得案款,成功解决了一起争议较大的执行案件。
胡先生经营着一家食品调料店,为多家饭店供应食品调料。2006年3月,民事调解书,。

。但申请人胡先生否认领款凭单上的签名是其所写。为此双方发生争议。

为查清事实、分清责任,,双方当事人选定北京大学司法鉴定室进行笔迹鉴定。日前北大司法鉴定室作出了鉴定结论,表明凭单上的签名确系申请人胡先生所写。

胡先生面对鉴定结论无言以对,表示可能因为事务繁多忘了当时签名的情况了。最终胡先生承认了被执行人已经给付了货款的事实,并承担了鉴定费用和执行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