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损害赔偿金如何分配才合理

发布时间:2019-08-21 01:3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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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表哥一个月前在一场车祸中丧生,表哥所在村的村委会主任代表我姑姑和我表嫂与肇事方达成赔偿协议,其中有精神损害赔偿金5万元。但我姑姑和我表嫂在分配这5万元精神损害赔偿金时发生分歧:我姑姑认为,表嫂和表哥结婚才半年并且也没有孩子,而自己从表哥3岁时就一个人抚养,今年已经56岁且身体不好,现在老年丧子,其精神损害是巨大的,自己应当取得儿子的全部精神损害赔偿金;而我表嫂则认为,她作为死者的妻子,与我表哥感情至深,从恋爱到结婚已有两年的时间,精神损害赔偿金自己应当分得一大部分,至少也不能少于一半。请问,在死者的母亲与妻子之间到底如何分配精神损害赔偿金才合理?

  精神损害赔偿金又称精神损害抚慰金,是对死者亲人的抚慰,至于在死者亲人之间到底又该如何分配,我国法律及司法解释并没有明确的规定。在司法实践中,一般情况下都是在死者近亲属之间平均分配。但客观情况是复杂的,由于死者与其近亲属之间的生活密切程度以及依赖程度的不同,死者的逝去,其近亲属的痛苦程度及精神损害的影响也是有差别的。在分配精神损害赔偿金时,考虑这些差别,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也更合理。

  就本案来说,你的姑姑一手将你表哥拉扯大,几十年来是他们母子相依为命,这种情况下的老年丧子,其精神损害显然是巨大的,其痛苦是难以克服的;而你表嫂与你表哥结婚时间仅半年,还没有孩子,与你姑姑相比其痛苦程度显然就小一些,克服起来相对来说就稍容易一些。因此,在本案中你姑姑应当适当多分一些精神损害赔偿金。她们之间如果协商不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