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铁路包裹运输保险的保险责任范围及责任免除

发布时间:2020-09-25 03:59:15


  1.国内铁路包裹运输保险的保险责任。保险包裹、行李及快件商品在保险期限内无论是在运输或存放过程中,由于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保险公司负赔偿责任:①因车辆出轨、隧道坍塌所造成的损失。②因火灾、爆炸、雷电、冰雹、暴雨、洪水、海啸、地陷、崖崩所造成的损失。③在装货、卸货时发生意外事故所造成的损失。④保险包裹、行李因遭受震动、碰撞或压力而造成破碎、弯曲、凹瘪、折断、开裂等损伤,以及由此而引起包装破裂的损失。⑤保险包裹因遭受偷窃或者提货不着的损失。⑥凡属液体、半流体或者需要用液体保藏的保险包裹、行李及快件商品,在运输途中因震动、碰撞或挤压致使所装容器(包括圳口)损坏发生渗漏而造成的损失。⑦在装、卸货时和地面运输过程中,因遭受不可抗力的意外事故及突然性的雨淋所造成的损失。⑧在发生上述责任范围内的灾害事故时,因施救和保护包裹而支付的合理费用(但不能超过保险金额)。

  2.国内铁路包裹运输保险的责任免除。保险包裹在保险期限内由于下列原因造成损失的,这种损失无论是在运输或存放过程中造成的,保险公司均不负责赔偿:①战争或军事行动。②由于包裹本身的缺陷、霉烂、变质或自然损耗,运输延迟所造成的损失或费用,以及属于托运人不遵守货物运输规章所造成的损失。③托运人或被保险人的故意或过失行为所造成的损失。④自理自用的保险包裹由于遭受盗窃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