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种类和特征是哪些

发布时间:2019-11-11 07:10:15


  核心内容: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种类和特征是哪些?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种类有件杂货运输合同航次租船合同多式联运合同。而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特征为双务合同、有偿合同、直接涉及第三人、通常属于要式合同。接下来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什么是海上货物运输合同

  我国《海商法》第四十一条规定:海上货物运输合同,是指承运人收取运费,负责将托运人托运的货物经海路由一港运至另一港的合同。

  从上述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定义可以看出:承运人是一方当事人,通常称为船方,他的义务是负责将托运的货物经海路由一港运至另一港,另一方当事人是托运人,通常称为货方,他的义务是负责托运货物并向承运人交付运费。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标的,是海上货物运输的行为,而不是货物本身,船舶是履行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工具。作为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客体的“货物”,包括活动物和由托运人提供的用于集装货物的集装箱、货盘或者类似的装运器具。

  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种类

  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主要种类有:件杂货运输合同、航次租船合同和多式联运合同。

  1、件杂货运输合同,又称零担运输合同、班轮运输合同、提单运输合同,指海上承运人负责将件杂货经海路从一港运至另一港,而由托运人支付运费的协议。

  2、航次租船合同,指船舶出租人向承租人提供船舶或船舶的部分舱位,装运约定的货物,从一港运至另一港,由承租人支付约定运费的合同。

  3、多式联运合同,指多式联运经营人以两种以上的不同运输方式,其中一种是海上运输方式,负责将货物从接收地运至目的地交付收货人,并收取全程运费的合同。

  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