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偿保管合同的寄存人应怎样支付保管费?

发布时间:2019-08-24 02:56:15


依《合同法》第379条规定,有偿保管合同的寄存人应按以下办法支付保管费:
  1、寄存人向保管人支付保管费用的期限由当事人约定。
  2、寄存人应当按照当事人约定的期限向保管人支付保管的费用,这包括保管人的报酬,也包括保管人为保管保管物所支付的必要费用。
  3、对保管费用的支付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又依法不能确定的,寄存人应当在领取保管物的同时将保管费用支付给保管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