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纪人对委托物的保管义务

发布时间:2019-08-06 06:12:15



第四百一十六条 行纪人占有委托物的,应当妥善保管委托物。

信托法(2001年4月28日)
第二十五条 受托人应当遵守信托文件的规定,为受益人的最大利益处理信托事务。 受托人管理信托财产,必须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