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处理合伙生意退伙纠纷
发布时间:2019-11-08 12:02:15
核心提示: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上述出资应当是合伙人的合法财产及财产权利。对货币以外的出资需要评估作价的,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也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法律咨询】合伙生意退伙纠纷如何处理
xxx转20%股权给我方,开一豆浆店。
经过多次商讨退伙,后来我再去找大股东协商,最后他同意把我的股权转还给他,我们就签了一份股权转让协议,转让协议中都有写明之前的债权债务已抵扣掉,折合剩余人民币xxx元,以后的经营债权债务也和我方无关,因为他没现金付给我,于是我方又拟订了一个欠条,内容是这样的:xxx欠我方股权转让款xxx元(大写),xxx于即日起15个工作日内全额付清,如没有在15个工作日内付清将追究其法律责任。并签名盖手印
一星期后我方去找xxx,转让协议和欠条都已经签订,xxx今天又提出当时借给员工钱员工跑了要我们一起承担,另外又说什么税收多少钱也要承担,好像故意找麻烦
就是说在签订转还股权合同后,他还能提这些那些事项吗?
【律师观点】
XXX的行为属于违约,因为你们之前已经在转让协议里约定了以后的经营债权债务也和你方无关,现在其以借给员工钱员工跑了要你们一起承担,这是没有法律依据的,你可以拒绝承担债务,要求其偿还欠你的股权转让款,因为他给你打了欠条后,你们之间就转化成了普通的债务关系,而不是合伙关系了,你可以要求其偿还债务,法律依据是《民法通则》第八十四条规定: 债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享有权利的人是债权人,负有义务的人是债务人。 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履行义务
相关法律知识:
第四十九条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一)未履行出资义务;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三)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四)发生合伙协议约定的事由。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之日,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
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五十条 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的,对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享有合法继承权的继承人,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从继承开始之日起,取得该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资格。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企业应当向合伙人的继承人退还被继承合伙人的财产份额:
(一)继承人不愿意成为合伙人;
(二)法律规定或者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人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而该继承人未取得该资格;
(三)合伙协议约定不能成为合伙人的其他情形。
合伙人的继承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成为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企业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企业。全体合伙人未能一致同意的,合伙企业应当将被继承合伙人的财产份额退还该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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