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行政合同中的公平竞争原则
发布时间:2019-08-22 06:19:15
行政合同的原则是行政合同在订立、履行、变更和解除过程中所应当遵循的基本准则。
公开竞争原则
公开竞争原则,是指行政合同一般应当在公开招标、投标,公开竞争的基础上订立。
行政合同的公开竞争原则可从以下几个方面理解:
(1)订立行政合同要求行政主体事先公开表示订立合同的意向及公布合同内容。
如行政主体欲出让国有土地,应当事先公开订立合同的要约及出让土地的位置、面积、用途、使用年限等,使行政相对方能全面了解行政主体签订合同的要约。同时,公开竞争原则的遵守也是行政机关保护相对方的信息自由权的表现。在行政活动中,、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之外的信息。
(2)行政合同在签订过程中要求行政主体平等地对待行政相对各方,让参与的各方有均等的机会展示自己的优势和实力。公平、公正、公开的竞争既能保证公益的达成,减少行政成本、提高行政效益,也有利于防止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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