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规定的十五种有名合同(三)
发布时间:2019-08-13 20:23:15
核心内容:合同法栏目在本文为您详细介绍十五种有名合同中的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运输合同和技术合同。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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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承揽合同
八、建设工程合同
九、运输合同
十、技术合同
【正文】
七、承揽合同
承揽合同是指承揽人按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
(一)承揽人的主要义务包括:亲自完成工作;按约定提供原材料或接受、保管定作人提供的原材料;接受定作人必要的监督和检查;交付工作成果,并保证符合质量要求;对所完成的工作保守秘密等。
(二)定作人的主要义务包括:按约定提供材料、图纸或技术要求;协助承揽人完成工作;验收工作成果;按约定的期限支付报酬等。
八、建设工程合同
建设工程合同是承揽合同的一种特殊形式,它是指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勘察合同、设计合同、施工合同。
建设工程合同的标的是建设工程项目,其签订方式一般通过招投标方式进行。
(一)发包人的主要义务包括:提供准确的基础资料;提供约定的工作条件;不变更计划,否则应增付费用;按约定支付价款等。
(二)承包人的主要义务包括:通知并接受发包人检查工程;对勘察、设计质量及期限负担保义务;对工程质量负担保义务;对因承包人原因发生的、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的人身和财产损害,承担赔偿责任等。总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但不能将工程分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分包单位也不能再分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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