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建房合同有什么法律风险
发布时间:2020-06-18 22:07:15
核心内容:合作建房合同有什么法律风险?合作建房是一方提供土地使用权,另一方或多方提供资金,合作开发经营房地产,根据协议分配新建房屋或利润的一种特殊房地产开发方式。合作建房合同产生的法律风险主要包括提供土地的一方没有把土地使用权变更到房地产公司名下而导致合作建房合同的无效和合作建房的两方都是非房地产公司从而导致合作建房合同的无效等内容。本文小编就合作建房合同的法律风险以及防范为大家简单介绍,欢迎阅读。
一、合作建房合同的法律依据
,合作建房涉及到项目的立项和规划审批。
由于“合作建房”的立项人不同,其土地和房屋归属就不一样,即谁的立项,房屋和土地的所有权就归其所有,实践中,“合作建房”的立项分为供地方申请立项、出资方申请立项和合作双方共同申请立项等三种情况。因此,合作建房双方谁立项,新建的房屋就属于谁,只有合作双方同时立项的房地产项目才是税收意义上的“合作建房”。
在合作建房中,涉及到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契税和个人所得税等税种,由于合作双方共同合作建房通常有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双方成立合营公司而进行项目合作开发;另一种情况是双方不成立合营公司而进行项目合作。在这两种合作情况下,涉及的税应该怎样计算并缴纳,确实困惑不少税务机关执法人员、房地产企业的老板和财务总监等人员。由于有关合作建房的涉税政策比较零碎,在履行合作建房合同的过程中,存在不少法律风险和税收风险,因此,对合作建房合同中存在的法律和税收风险隐患及时进行诊断和规避显得非常紧迫和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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