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承包经营合同法律问题
发布时间:2021-01-07 13:10:15
企业承包经营合同法律问题
承包经营合同,广义上包括农业承包经营合同和工商企业的承包经营合同。工商企业承包经营合同是指由国家授权的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或集体组织为发包人,将全民所有制工商企业或集体所有制企业发包给承包人经营,向国家或集体上交税利,自负盈亏的协议。
将经营管理方式改变为承包的必须是具有法人资格并已有三年以上经营活动的公司、企业;发包方是国家授权的地方人民政府所指定的有关部门或者是全民所有制、集体所有制的工商企业,承包人为实行承包经营的企业或企业所属机构和职工;进行承包经营的企业必须是同类的行业,并能提出切实解决该企业严重亏损及正常发展的具体方案。此外,进行承包经营的企业还必须能够向所承包的企业提供足够数额的风险抵押金或风险保证金保函。
工商企业承包经营并不改变所承包企业的所有制性质,承包方仅取得承包企业财产的经营权。承包经营合同的内容一般应包括以下主要条款:承包的形式;承包的期限;上交利润或减亏数额;国家指令性供应计划和产品生产计划;产品质量及其他主要经济技术指标;技术改造任务、国家资产维护和增殖;留利使用、贷款归还,承包前的债务处理;双方权利义务;违约责任;对企业经营者的奖罚;合同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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