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异地的离婚手续
发布时间:2019-08-16 17:19:15
1、协议离婚。双方自愿离婚,并对子女抚养和财产处理达成协议的,当事人双方可到原结婚登记机关或一方户口所在地登记离婚。
2、诉讼离婚。夫妻一方在外地,其中一方又不愿意离婚,或愿意离婚,但对子女抚养、财产处理等方面未达成协议的,,离婚诉讼。
起诉讼。也就是说,,若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
。按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3条的规定,夫妻一方在外地的下列情况,起诉离婚:一是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二是被劳动教养的人;三是被监禁的人。
③按照《意见》第11条的规定,非军人对军人提出的离婚诉讼,如果军人一方为非文职军人,;如果离婚诉讼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
此外,根据《意见》第12条的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没有经常居住地的,。
起诉时,:1、双方的结婚证;2、离婚诉状及其附件;3、与案件有关的证据;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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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欲与丈夫离婚,但对方身处外省,迟迟不来办理相关手续,,。日前,立案庭在了解情况后,通过电话调解、邮寄传达调解书等方式,成功化解了一宗远隔千里的离婚纠纷案件。
据了解,今年9月5日,,。,得知其与丈夫感情已完全破裂,且周某已经同意离婚,并对孩子的抚养问题双方已达成一致意见,但是因为周某远在贵州省贵阳市,没有时间前来办理离婚手续,所以导致离婚的事情一拖再拖。通过苏某提供的手机号码,,证实他的说法与苏某所说一致,也认为双方感情已破裂,已无和好的可能,。
“在对双方进行和好调解无效后,苏某与周某都同意诉前调解离婚,然而在跟周某通话过程中,他却一再表示自己无法前来应诉。,考虑到周某身处外省路途遥远,为了减轻当事人的诉累,立案庭工作人员针对他应诉困难这一特殊情况,专门制定了一套调解方案。,由苏某在调解笔录签名后,通过邮寄方式送达给周某,待周某在调解笔录上签名寄回立案庭。然后,立案庭依此制作离婚民事调解书再邮寄送达给周某,周某在调解书送达回执上签名寄回,最后由工作人员通知苏某前来签名确认即可。经过协商,苏某、周某对此方案都非常满意,当即表示同意。最终,、邮寄送达的方式,免除当事人来回两省的诉累,当事人双方自愿达成了调解。日前,周某已经通过邮件顺利领取了离婚民事调解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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