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协议离婚手续如何办理
发布时间:2019-08-03 03:55:15
涉外协议离婚手续如何办理?涉外协议离婚必须要符合办理的条件,准备好协议离婚所需的材料;在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确定的机关进行办理。下面由的小编在本文详细介绍。
一、办理机构
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确定的机关,比如上海,就是上海市涉外婚姻登记管理处。
二、办理条件
1、双方当事人必须是自愿离婚;
2、双方当事人必须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事项达成一致意见;
3、原结婚登记必须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4、双方当事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5、双方当事人必须共同到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指定的登记机构办理。
三、办理协议离婚时应携带的材料
(一)国内一方,应携带:
1、本人的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含复印件);
2、本人《结婚证》;
3、双方共同签署的《自愿离婚协议书》,协议书应用中文书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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