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债权申报流程是什么
发布时间:2019-08-05 10:26:15
破产债权是针对破产人并基于破产宣告而发生的一种财产上的请求权,破产债权是要经过申报的,那破产债权申报需要哪些材料?破产债权申报流程是什么?针对这几个问题下面小编为您解答疑惑,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一、破产债权申报需要哪些材料
1、债权申报书
写明债权发生的时间、原因、金额、有无财产担保、是否申请抵销、是否为连带债权等。债权人为担保人的,写明担保成立的时间、担保的方式、被担保的主债权情况、被担保人履行债务的期限、担保的范围、担保期间、财产担保的担保物情况、代替债务人清偿的情况等;债权人为连带债务人的,写明连带债务发生的时间、原因、金额、代替债务人清偿的情况等;对破产企业拥有多笔债权的,逐笔申报。
2、债权证据材料
债权产生或存在的证据材料,如合同、判决书等,债权人不能仅提供明细账,应将记账用原始凭证全部复印或出具书面说明;债权受偿情况的证据材料;债权没有超过诉讼时效或申请执行期限的证据材料。
3、计算利息,应附详细的计息清单。
4、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5、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6、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有效的身份证明。
7、其他应提供的材料。
二、破产债权申报流程是什么
1、根据破产法的一般规定,破产案件受理后,债权人只有在依法申报债权并得到确认后,才能行使破产参与、受偿等权利。
2、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30日,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3、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
4、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据。申报的债权是连带债权的,应当说明。连带债权人可以由其中一人代表全体连带债权人申报债权,也可以共同申报债权。
5、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是,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其补充分配。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的费用,由补充申报人承担。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破产债权申报流程是什么”的相关知识,相信大家对破产债权申报流程有了基本了解。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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