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运输货物保险-除外责任

发布时间:2021-04-01 10:59:15


  本保险对下列损失不负赔偿责任:

  (一)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或过失所造成的损失。

  (二)属于发货人责任所引起的损失。

  (三)保险责任开始前,被保险货物已存在的品质不良或数量短差所造成的损失。

  (四)被保险货物的自然损耗、本质缺陷、特性以及市价跌落、运输延迟所引起的损失或费用。

  (五)本公司航空运输货物战争险条款和货物及罢工险条款规定的责任范围和除外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