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品海运保险 险别的选择
发布时间:2019-08-24 03:23:15
内容 摘要:在展品海运途中,由于周期长、环节多,展品极易损坏从而丧失其展示和使用价值,给参展商带来不可估量的 经济 和形象损失。展品海运保险有其自身的不同于一般商品的特点,而国内 文献 对这方面介绍不多。不同的展品有自己独特的天然属性,需要结合不同的险别来确保其展示和使用价值。因此,懂得展品海运保险相关知识就能让广大国内参展 企业 选择合适的险别,从而有效的规避风险。关键是如何结合展品的特点和选择合适的险别,本文围绕这两点来展开说明,希望能对广大国内参展企业起 参考 作用。
关键词:展品 海运保险知识 险别选择 注意事项
随着世界及区域经济一体化 发展 的加剧,我国出国办展的数量在逐年增加,并且合同贸易额也不断上升。2004年全国共有107家办展单位赴61个国家举办了749个出国展览,参展项目总数同比增长22%。由于成本原因,绝大多数展品都采用海洋运输方式。伴随着国外参展热,国内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展品的安全运输 问题 也日益突出。众所周知,展品是供展示的样品,特别是国际展,展品在去程和回程运输途中由于周期长、环节多,极易损坏从而丧失其展示和使用价值,给参展商带来不可估量的经济和信誉损失。有效规避风险的最好办法就是保险。但不同海运保险险别因性质不同对展品的展示和使用价值保护各异,赔付金额差别较大;加之保费对于参加国际展的展商又是较大的成本;广大国内参展商,特别是经验不足的中小企业由于缺乏经验有时保费支付了较高的金额但险别选错,投保人的保险利益并没有得到保障。所以我们必须对相关知识有所了解,并在此基础上选择合适的海运险别。
国际海洋运输保险及险别介绍
我国企业赴国外参展展品海洋运输保险有多家保险公司可供选择,笔者以 中国 人民保险公司为例。该公司根据我国实际情况并参照国际保险业惯例,制订了海运方式的货物(含展品)的运输保险条款及附加险条款,将海运保险分为基本险、附加险和专门险,其中附加险只有投保基本险的基础上才能加保。
基本险。基本险分为三种,分别是:平安险(free from particular average,F.P.A.)和水渍险(with particular average, W.P.A)上述二项保险公司的赔付责任范围是当展品在海上遇到诸如海啸、雷电、地震和恶劣气候等 自然 灾害造成的全部损失、推定全损及运输工具发生诸如搁浅、触礁、沉没、撞击等意外事故造成的部分损失;在展品装卸和转运时由于落海造成的全部或部分损失;抢救损失展品发生的费用(不超过该批展品最高保险金额);共同海损失的牺牲、分摊和救助费用;运输工具遭遇海难后,在避难港展品的装卸临时仓储和运输特别费用等。一切险(all risks)。保险公司的赔付责任范围是除包括平安险和水渍险的各项责任外,还负责展品在运输途中由于一般外来风险所致的全部或部分损失。一般外来风险共计11种,主要是碰损破碎险、串味险、受潮受热险、包装破裂险、淡水雨淋险、混杂玷污险、渗漏险、锈损险、钩损险、短量险(包装材料破裂导致)和偷窃提货不着险等。
附加险。包括一般附加险和特殊附加险(特殊外来风险),其中一般附加险和一切险一致。特殊附加险(special additional risk):是承保由于特殊外来风险所造成的损失,包括战争险、罢工险、拒收险和进口关税险及展品到香港和澳门存仓火险等。
专门保险。海运冷藏货物(含展品)保险,包括冷藏险(水渍险加冷藏设施故障造成的展品全部腐败损失)和冷藏一切险(冷藏险加一般外来原因造成的展品全部腐败损失)。
选择展品海运保险险别应考虑的因素
(一)展品的性质和特点
价值较高的展品应该投保水渍险或一切险,而价值较低的展品或配件可投保平安险。如展品有特殊天然属性,如:玻璃制品易破碎、茶叶烟草须防潮、某些化学制品须防火、液态展品防渗漏防挥发、金属制品防锈损、调味品和食品防串味及鲜活易腐烂展品等等。在投保时可考虑相应的以一个基本险加一个一般附加险或保一切险及考虑专门保险:海运冷藏货物(含展品)保险。
展品是供展示的样品。如展品的展示功能丧失,即使其使用功能完好,对于参展企业就意味着展品的全损,保险公司必须全赔展品价值还要连带赔偿参展企业展览会损失。这一点一定要在保单上予以书面注明并规定合理的赔偿金额。例如浙江永康一企业赴德国法兰克福参展,展品是金属制品,投保一切险。由于海运途中的野蛮装卸而导致金属表面油漆刮落,该展品就是彻底丧失了展示价值。但保险公司以其使用功能并未丧失(展览后可削价售买给观众),且托运人事先没有特别说明是展品为由对保额以外的赔付一概不予理会。结果是永康该企业由于展品的展示价值丧失造成展览会订单颗粒无收,又得不到合理的赔偿,损失惨重。
(二)展览会对展品的时间要求
展览会要求展品在开幕式前一定要在展台里摆放布置好,否则等观众进场了参展企业还在布置展台就将造成恶劣的 影响 。因此一般展览会要求展品必须要在开幕式前3-5天运到场馆,这样参展企业就有较充裕的时间来布展,一旦发现展品有损失还有紧急调运(利用空运从参展企业仓库临时发运展品)的周旋余地。但展品海运时间长,有时突发事件极可能导致展品不能在开幕式前运抵场馆,这样参展企业就存在很大风险。为了规避风险,参展企业极有必要在三种基本险任选一种的前提下再加保一种特殊险:交货不到险。该险负责在规定时间内,不能将货物(展品)交到收货人(参展企业场馆展台)造成的损失。这种损失不是指展品受损,而是常常展品完好,没有按时交到收货人产生了损失。对于一般进出口商品,如专门用于特定节日的用品,如果在节日前不能运到,价格损失很大。对于展品而言就特别适合因不能在开幕式前运抵而发生的风险赔偿。
目前 国内有相当一部分参展企业忽视这类险别不加投保。主要原因是保险公司承保这种险别时,要另加较高保费。国内部分参展企业对这险别存在较大的误解:一方面怕加保费用大,直接增加参展成本;另一方面主观上认为只要展品早一点出运就不会出现赶不上开幕式的情形。没有考虑到海运周期长,变数大,各种意外都有发生的可能。参展企业不能因小失大,省了保险的钱而把整个展会订单甚至是企业形象声誉都赔了进去。近来出展展品赶不上开幕式的情形时有发生,这给我国的企业形象造成了负面影响,也给参展企业造成了较大损失,广大国内参展企业必须引起高度重视。
关键词:展品 海运保险知识 险别选择 注意事项
随着世界及区域经济一体化 发展 的加剧,我国出国办展的数量在逐年增加,并且合同贸易额也不断上升。2004年全国共有107家办展单位赴61个国家举办了749个出国展览,参展项目总数同比增长22%。由于成本原因,绝大多数展品都采用海洋运输方式。伴随着国外参展热,国内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展品的安全运输 问题 也日益突出。众所周知,展品是供展示的样品,特别是国际展,展品在去程和回程运输途中由于周期长、环节多,极易损坏从而丧失其展示和使用价值,给参展商带来不可估量的经济和信誉损失。有效规避风险的最好办法就是保险。但不同海运保险险别因性质不同对展品的展示和使用价值保护各异,赔付金额差别较大;加之保费对于参加国际展的展商又是较大的成本;广大国内参展商,特别是经验不足的中小企业由于缺乏经验有时保费支付了较高的金额但险别选错,投保人的保险利益并没有得到保障。所以我们必须对相关知识有所了解,并在此基础上选择合适的海运险别。
国际海洋运输保险及险别介绍
我国企业赴国外参展展品海洋运输保险有多家保险公司可供选择,笔者以 中国 人民保险公司为例。该公司根据我国实际情况并参照国际保险业惯例,制订了海运方式的货物(含展品)的运输保险条款及附加险条款,将海运保险分为基本险、附加险和专门险,其中附加险只有投保基本险的基础上才能加保。
基本险。基本险分为三种,分别是:平安险(free from particular average,F.P.A.)和水渍险(with particular average, W.P.A)上述二项保险公司的赔付责任范围是当展品在海上遇到诸如海啸、雷电、地震和恶劣气候等 自然 灾害造成的全部损失、推定全损及运输工具发生诸如搁浅、触礁、沉没、撞击等意外事故造成的部分损失;在展品装卸和转运时由于落海造成的全部或部分损失;抢救损失展品发生的费用(不超过该批展品最高保险金额);共同海损失的牺牲、分摊和救助费用;运输工具遭遇海难后,在避难港展品的装卸临时仓储和运输特别费用等。一切险(all risks)。保险公司的赔付责任范围是除包括平安险和水渍险的各项责任外,还负责展品在运输途中由于一般外来风险所致的全部或部分损失。一般外来风险共计11种,主要是碰损破碎险、串味险、受潮受热险、包装破裂险、淡水雨淋险、混杂玷污险、渗漏险、锈损险、钩损险、短量险(包装材料破裂导致)和偷窃提货不着险等。
附加险。包括一般附加险和特殊附加险(特殊外来风险),其中一般附加险和一切险一致。特殊附加险(special additional risk):是承保由于特殊外来风险所造成的损失,包括战争险、罢工险、拒收险和进口关税险及展品到香港和澳门存仓火险等。
专门保险。海运冷藏货物(含展品)保险,包括冷藏险(水渍险加冷藏设施故障造成的展品全部腐败损失)和冷藏一切险(冷藏险加一般外来原因造成的展品全部腐败损失)。
选择展品海运保险险别应考虑的因素
(一)展品的性质和特点
价值较高的展品应该投保水渍险或一切险,而价值较低的展品或配件可投保平安险。如展品有特殊天然属性,如:玻璃制品易破碎、茶叶烟草须防潮、某些化学制品须防火、液态展品防渗漏防挥发、金属制品防锈损、调味品和食品防串味及鲜活易腐烂展品等等。在投保时可考虑相应的以一个基本险加一个一般附加险或保一切险及考虑专门保险:海运冷藏货物(含展品)保险。
展品是供展示的样品。如展品的展示功能丧失,即使其使用功能完好,对于参展企业就意味着展品的全损,保险公司必须全赔展品价值还要连带赔偿参展企业展览会损失。这一点一定要在保单上予以书面注明并规定合理的赔偿金额。例如浙江永康一企业赴德国法兰克福参展,展品是金属制品,投保一切险。由于海运途中的野蛮装卸而导致金属表面油漆刮落,该展品就是彻底丧失了展示价值。但保险公司以其使用功能并未丧失(展览后可削价售买给观众),且托运人事先没有特别说明是展品为由对保额以外的赔付一概不予理会。结果是永康该企业由于展品的展示价值丧失造成展览会订单颗粒无收,又得不到合理的赔偿,损失惨重。
(二)展览会对展品的时间要求
展览会要求展品在开幕式前一定要在展台里摆放布置好,否则等观众进场了参展企业还在布置展台就将造成恶劣的 影响 。因此一般展览会要求展品必须要在开幕式前3-5天运到场馆,这样参展企业就有较充裕的时间来布展,一旦发现展品有损失还有紧急调运(利用空运从参展企业仓库临时发运展品)的周旋余地。但展品海运时间长,有时突发事件极可能导致展品不能在开幕式前运抵场馆,这样参展企业就存在很大风险。为了规避风险,参展企业极有必要在三种基本险任选一种的前提下再加保一种特殊险:交货不到险。该险负责在规定时间内,不能将货物(展品)交到收货人(参展企业场馆展台)造成的损失。这种损失不是指展品受损,而是常常展品完好,没有按时交到收货人产生了损失。对于一般进出口商品,如专门用于特定节日的用品,如果在节日前不能运到,价格损失很大。对于展品而言就特别适合因不能在开幕式前运抵而发生的风险赔偿。
目前 国内有相当一部分参展企业忽视这类险别不加投保。主要原因是保险公司承保这种险别时,要另加较高保费。国内部分参展企业对这险别存在较大的误解:一方面怕加保费用大,直接增加参展成本;另一方面主观上认为只要展品早一点出运就不会出现赶不上开幕式的情形。没有考虑到海运周期长,变数大,各种意外都有发生的可能。参展企业不能因小失大,省了保险的钱而把整个展会订单甚至是企业形象声誉都赔了进去。近来出展展品赶不上开幕式的情形时有发生,这给我国的企业形象造成了负面影响,也给参展企业造成了较大损失,广大国内参展企业必须引起高度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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