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手册
发布时间:2019-08-29 18:16:15
《劳动手册》用于记录劳动者就业、流动、失业、培训以及领取失业保险金等情况,是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求职登记和应聘就职的证件。
1、区县职业介绍所在受理招工登记备案手续时,根据劳动合同的起始日期,在《劳动手册》里作好记录。
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因各种原因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后,用人单位应在《劳动手册》上做好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日期的记载并盖章。
3、《劳动手册》中培训内容一栏,由培训单位、区县职业介绍所和街道(镇)劳动服务所记载。
4、《劳动手册》中领取失业保险金一栏,按《上海市失业保险办法》及实施细则,由受理的区县职业介绍所和街道(镇)劳动服务所记载。
劳 动 手 册
一、受理部门
1 、各类应届毕业生通过社会招聘,被用人单位直接录用的,单位可到任意一个区、县劳动部门所属职业介绍机构申办;
2 各类学校应届毕(肆)业生转到街道的;外省市入沪失业人员等,到街道(乡、镇)劳动保障所申办。
二、申办条件
法定劳动年龄(男 16-60 周岁、女 16-50 周岁)以内的本市城镇户籍劳动者可以申办劳动手册。
三、申办时需提交的材料
1 本人身份证;
2 户口簿;
3 本人一寸证件照 2 张;
4 个人学生档案;
5 毕业证书;
6 遇有特殊情况的,需提交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注: 1 ) 98 年以后初、高中毕业生要到职介所参加培训后再办理劳动手册。
2 )农村户口人员申办《农村富余劳动力求职卡》,只需带 1 、 2 、 3 、条材料。
3 )未领取《劳动手册》的在职职工与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关系退回地区的,持单位出具的《上海市职工退工通知单》到区职介所办理劳动手册。
四、结果告知
符合条件、材料齐全的,由其本人填写《劳动登记表》,经核对无误后,当场发给《劳动手册》。
对不符合条件、材料不全的,不发《劳动手册》,并告知其原因。
五、办事依据
《关于本市实行〈劳动手册〉制度的规定(试行)》(沪劳发 [95]47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