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关系
发布时间:2019-08-25 23:16:15
劳动合同关系中的未成年人,是指年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的自然人。在用人单位与未成年人建立劳动关系时,未成年劳动者仍然处于生长发育期,以及有接受义务教育的需要,因此,法律对未成年劳动者依法采取了特殊的劳动保护措施。
1.规定了未成年劳动者不得从事的禁忌劳动
不得安排未成年劳动者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
2.规定了对未成年劳动者定期健康检查的制度
用人单位对未成年劳动者进行定期的健康检查,有利于未成年劳动者的健康发育,使其免受职业侵害,同时也是用人单位对未成年劳动者安排工作岗位的重要依据。
用人单位应按以下阶段和要求对未成年劳动者进行定期健康检查:
(1)安排工作岗位之前;
(2)工作满1年;
(3)年满18周岁,距前次的体检时间已超过半年。
体检发现未成年劳动者不适宜从事原工作的,用人单位应为未成年劳动者调换适宜的工作岗位;未成年劳动者身体健康受到损害的,用人单位应当为其治疗。用人单位不仅要对未成年劳动者健康检查事宜进行全面的安排,而且涉及所有的费用支出都应由用人单位承担。未成年劳动者在规定的健康检查期间应属于工作时间,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工资。
3.规定了对未成年劳动者使用的特殊保护登记
用人单位招收使用未成年劳动者,除符合一般的用工要求外,还须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劳动行政部门办理登记。未成年劳动者须持《未成年工登记证》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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