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零薪”就业,不符合劳动合同法
发布时间:2019-08-07 22:46:15
【案例】
日前,哈尔滨理工大学工商管理专业应届毕业生小李在哈市一家广告公司求得了一份策划工作,但在半年的试用期内没有工资,仅从试用第二个月起每月可领取300元的生活补贴。而他已经是这家公司“零薪试用”雇用的第10名大学生。
小李的梦想是成为一名策划师,所以在求职时他投递简历只选择招聘广告或策划文案的单位。“这些职位招聘时都要求至少两年工作经验,所以从去年9月开始找工作至今,由于没有经验而屡屡被拒。 ”小李告诉记者,现在录用他的这家广告公司在面试时明确说,“零薪试用”半年,试用第一个月没有任何补贴,从第二个月起每月可领取300元的生活补贴。
“刚听到这种待遇时,我有点沮丧。因为我曾设想过好多方案,拿到第一个月工资时为父母买什么礼物。”小李说,经过9个月求职后,他决定抓住这次机会。“先学东西攒经验,等我翅膀硬了就可以寻找更好的工作机会。”
在这家广告公司里像小李一样在等待度过“零薪试用”的大学生还有9人,其中7人像小李一样是今年的应届大学毕业生,另两人是去年毕业的大学生。
小赵去年从哈尔滨工程大学政治学与行政学专业毕业,辞去原来的工作于今年3月进入这家广告公司。小赵的职业规划是自己创业,他给自己两三年的时间多经历一些企业运营工作,在学习操作技能的同时,形成一套自己的工作方式。“如果家庭条件允许,个人也有长远规划,未必一定要按部就班地挣钱。现在这份工作有学习和发挥的空间,也与我的职业规划挂钩。”小赵说:“有些事情,只要我觉得有意思,就是不给钱我也干。”让他觉得最痛苦的阶段是从原单位辞职后,每天游走于图书馆、寝室和食堂之间无所事事的时期。
去年从黑龙江信息职业学院软件开发专业毕业的小张接受“零薪试用”的心理与小赵相似。在这份工作之前,他仅工作过两个月。“与其无所事事地在家呆着,不如打工积累工作经验历练自己。至于工资,忍半年就有了。”小张乐观地说。
该广告公司有关负责人表示,由于新招聘人员没有工作经验,所以公司在用人的同时也承担了培训的责任,另外,如果以工作能力来核定工资的话,他们无法得到相匹配的工资。
【专家观点】
“零薪就业”不宜提倡
对于大学生接受企业“零薪试用”的现象,有关专家表示,这些学生多是看重未来的发展趋势而暂且忽略了工资,。东北农业大学招生就业处副处长秦晓秋认为,大学生“零薪就业”不宜提倡,尽管今年就业形势严峻,但真正有真才实学的大学生还是有就业空间的,如此盲目就业虽然可以得到锻炼机会,但这样做是以牺牲自己的权益为代价的。大学生如果不知道维护自己的权益,那么一个负责任的用人单位肯定不会对录用这样的人感兴趣。
黑龙江冰都律师事务所金书喜律师表示,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书面劳动合同,工资标准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工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未与劳动者签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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