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后求职谨防四种问题合同
发布时间:2019-08-26 05:25:15
核心提示:春节过后,求职热潮来临,山西省劳动保障局提醒求职者谨防四种问题合同。这四种问题合同分别是口头用工合同;有抵押或担保条款的合同;生死合同和附加不合理条款的合同。求职签订合同应该谨慎,注意合同内容的合法性和签订合同的合法性。
口头用工合同
一般由亲友介绍,用人单位往往与劳动者只有口头达成的承诺和约定。此类口头合同与《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相悖。在日后工作中,一旦发生劳动纠纷,由于没有书面证据证明双方的劳动关系,。
有抵押或担保条款的合同
有些用人单位在签订合同时,生怕雇员突然离开导致岗位空缺或其他原因,所以将劳动者的一些证件、财物等作为抵押条款写入合同文本当中。如果之后雇佣双方发生劳动纠纷,劳动者很可能惹上不必要的官司。
生死合同
这样的合同针对一些危险行业,用人单位雇用劳动者时,为逃避一旦发生不测时须承担的责任,便擅自在自行起草的合同文本中加上“伤亡由劳动者自理”等条款。劳动者如果没有看清,签订了这样的合同,真的发生意外事故时,用人单位就会拿出合同找到该条款推卸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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