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哪些情况下能够反悔

发布时间:2021-05-07 14:58:15


【案情】

  张某与李某经人介绍认识,不久就结了婚。婚后感情不和,经常发生争吵,离婚,,终于达成离婚协议,二人都在协议上签了字,并签收了离婚调解书。可不久,,他们的离婚调解书无效,要继续依法审理。李某不解,欲问律师这是怎么一回事?

  【评析】

审判组织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自愿平等协商,达成协议,,终结诉讼程序的活动。调解书法律文书。它既是对双方当事人协商结果的记载,。我国民事诉讼法第89条规定:“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调解书一经送达当事人签收就与生效的判决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说明调解书只有经当事人签收才发生法律效力,如果一方拒绝签收调解书,调解书就不发生法律效力,。调解书的效力主要表现为:(1)终结诉讼程序,,,结束了诉讼程序。,不经审判监督程序,不得随意撤销、变更或作出与原调解相抵触的裁判。(2)确定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不得再行起诉,但是调解不准离婚或者调解和撤诉的离婚案件等几类涉及人身关系的案件除外。。(4)有给付内容的调解书具有强制执行力,如果一方当事人不自觉履行生效调解书,。,送达调解书时,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拒绝接受调解书,都视为调解未成。因此,张某有权对已达成离婚协议表示反悔,。

  另外,根据民事诉讼法第91条规定:“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反悔的,。”也就是说,对调解无效的案件,。

  值得读者注意的是,,双方当事人同意该调解协议经双方签名或者捺印生效的,该调解协议自双方签名或者捺印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要求摘录或者复制该调解协议的,应予准许”,可见,,并在调解笔录中载明,“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捺印生效”的,该调解书一经签收,即发生效力,当事人不得反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