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 婚 协 议 书
发布时间:2019-08-11 00:42:15
协议人:XXX, 男,_1975___年_4___月__8_日出生,汉族,住__郑州市__市__长江__路____号。
协议人:XXX, 女,_1977___年_9___月__28__日出生,汉族,住__郑州市__市_长江___路____号。
协议人双方于__2006_年_11_月_28___日在_二七___区人民政府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因双方性格不合无法共同生活,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现双方就自愿离婚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付本玉与张艳杰自愿离婚。
二、夫妻目前所住房子是男方婚前所购买房子,首付10万,贷款10万,婚后共还贷15000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三、夫妻婚后(2008年4月份)购买男方单位713研究所的楼房一套,合同价人民币24万元,现值人民币24万元,目前还未交房。购房时以男方为主贷人公积金贷款14万元,从08年5月份开始,截止目前此房子还得贷款金额为:15000元,还贷该房购买时首付10万元,首付款来源于婚后双方存款。现协商该套房产归男方所有,由男方付给女方4万元,办理离婚手续当天(2009年2月25日)男方将4万元现金转入给女方账户上,.
四.房内的家用电器及家具等等(见清单),双方同意分割如下:
女方分割的家电及其家具:1.29寸创维电视 2.海信电冰箱 3.美的微波炉 4.美的电饭煲 5.沙发,茶几 6.餐桌餐椅7.阿米尼电动车 8.个人衣物被子等 (女方在2009年2月25日前将所有物品搬走)
男方分割的家电及其家具:1.1.5的床和柜子 2.美的电风扇 3.美的吸尘器 4.榨汁机 5.苏泊尔电饭煲
五、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无其它共同债权债务;个人名下的债权债务离婚后由各自享有和承担。
本协议一式叁份,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在双方签字,并经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相应手续后生效。
上述协议事项,双方保证切实履行;协议内容如有隐瞒、欺骗、责任自负。
协议人: 协议人: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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