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暖气供应纠纷问题
发布时间:2019-08-27 16:28:15
有的用户家暖气今年分户,陈欠的费用也要补交。昨日,来本报接听供热服务热线的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客服中心主任刘xx耐心地向用户说明。
刘xx主任和宣传部长李xx帮助15位用户解决去年暖气不热、交费的问题。本报专门总结了读者两天来关于陈欠采暖费的十大问题,为您一一解答。
分户之前陈欠逐年清缴
王xx问:我们家今年供暖才分户,之前我们单位陈欠两年的采暖费。现在分户后,供暖公司要向我们索要陈欠的费用,应该怎么办?
李xx答:沈阳市供热办文件显示:“对分户供热改造以后的用户,供热单位应按其合同向原交费主体追缴陈欠的采暖费,不得向用户个人追缴。
对交费主体为用户个人的,供热单位可采取逐年清缴的办法处理”。所以供暖公司应向单位追缴。
陈欠主体由供热公司定
李x明问:陈欠主体是单位还是个人,这怎么定?
李xx答:供热单位在追缴陈欠采暖费时,首先确认交费主体,不得把确认和追缴职工单位陈欠采暖费的相关责任强加给用户。
能够提供由单位交费的相关证明的,供热单位应向职工单位确认和追缴陈欠采暖费,不得以职工单位有陈欠的采暖费为由,拒绝收取用户当年采暖费。
无交费能力企业可“挂账”
赵xx问:低保边缘户,特困企业职工,怎么交纳陈欠的采暖费?
李xx答:对破产企业职工、低保户、低保边缘户和失业、并轨等与原单位脱离劳动关系的职工,由供热单位向原单位依法追缴属于原单位陈欠的采暖费,不得向个人追缴。对经市、区认定为不具备交纳采暖费能力企业的职工,该企业被认定前陈欠的采暖费,作“挂账”处理。
产权变更的陈欠有区分
黄xx问:我家从原房主那里买到的二手房,原房主有5年的陈欠,怎么办?
李xx答: 2001年11月以前变更房屋产权或公房使用权的所欠采暖费,供热单位应向原交费主体追缴。2001年11月份以后变更房屋产权或公房使用权的,由双方自行结清陈欠的采暖费,并到供热单位办理合同变更手续。如果不结清,由现房屋产权人或公房使用权人承担关联责任。
补贴表仅适用本采暖期
李x慧问:供热用户没有把上一年度的“补贴表”上报给供暖公司,是否还能享受上一年度的补贴待遇?
刘xx答:不能。依据《沈阳市供热保障金补贴办法》:“每年采暖期的采暖补贴表仅适用于本采暖期使用,逾期不办理补贴手续的,将视为自动弃权,不再补办”。
竞买人承担拍卖房陈欠
马xx问:我新买的房屋是拍卖部门出售的,陈欠采暖费如何处理?
李xx答::“拍卖人应当向竞买人说明拍卖标的的瑕疵。瑕疵包括:所有欠费、房屋质量、噪音等。 ”因此陈欠采暖费由竞买人承担。
单位破产陈欠可以核销
赵x梅问:怎样处理破产前的陈欠采暖费?
李xx答:、供暖合同或破产单位的破产清算组等相关证明和房屋产权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履行审批手续,到供热单位给予核销。
单位破产用户自己交费
李x勇问:单位已破产、没有接收单位,采暖费应如何处理?
李xx答:单位破产之日前的采暖费,履行核销程序,破产之日后的采暖费由用户自己承担。
预交金遇涨价应补差额
谭x亮问:我在2008-2009采暖期涨价前,按22元/平方米交纳的采暖费,现要补交差额,怎样办理?
李xx答:单位已报销的需补交6元/平方米的差额;个人不能报销的需携带已开具的采暖费发票到大厅补交3.3元/平方米的差额。
家人主体转移不能欠费
黄x珍问:交费主体转移到我家人的单位,转移前的欠费怎么办?
李xx答:其转移前单位陈欠的采暖费,由供热单位向原承担采暖费的单位依法追缴,转移接收单位只负责转移后的采暖费。除单位破产外,家庭内部转移的用户,在卖房时必须结清陈欠后再办理合同变更手续。
记者 李国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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