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转让合同让与人违约责任
发布时间:2019-08-29 04:40:15
技术转让合同让与人违约责任是指让与人违反合同约定,不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技术转让合同义务,而依法必须承担的返还财产、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民事法律责任。
根据《合同法》第351条规定,技术转让合同让与人的违约责任主要有下面几项:
1、让与人未按照约定转让技术的,应当返还部分或者全部使用费,并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2、让与人实施专利或者使用技术秘密超越约定的范围的,违反约定擅自许可第三人实施该项专利或者使用该项技术秘密的,应当停止违约行为,承担违约责任。
3、让与人违反约定的保密义务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让与人对受让人的技术背景情况应予以保密,对所转让的技术也应保密。让与人违反合同约定的保密义务,故意泄露技术秘密,或者因过错泄密,使受让人遭受损失的,应当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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