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技术开发合同中风险责任承担的问题
发布时间:2019-08-04 02:58:15
问题:
我们在和某高校的技术开发合同中,规定了风险责任共同分担,各50%,(资金都是我们出)现在合同中期我们发现无法达到合同技术条款中规定的预期目标,因此双方商定终止这个合同,请问是否可以依据这个条款,要求该高校返回我们已付合同款的50%呢?
该高校认为风险各承担50%意味着他们出技术,出人就承担了50%的风险,这可以接受吗?
回答:
不是这样的,1、风险的50%是对于你们履行合同中出现的亏损各承担相应的责任;2、对于其他责任也是对等的;3、可以以该条款要求对方承担约定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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