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期限类型
发布时间:2019-11-23 07:05:15
劳动合同的期限几乎是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一份完整的劳动合同应该规定劳动合同的期限,那劳动合同期限类型有哪些?劳动合同期限可以变更吗?针对这几个问题下面小编为您解答疑惑,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一、劳动合同期限类型
劳动合同期限是指劳动合同起始至终止之间的时间,或者说是劳动合同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时段。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2条的规定,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下列三种:
(1)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这种劳动合同的特点是,劳动关系只在合同有效期内存续,合同期限届满,劳动合同即告终止。
(2)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这种劳动合同德特点是,劳动合同没有确定的合同终止日期,只有在符合法定或约定的条件下,劳动关系才可终止。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终止条件的劳动合同。这种劳动合同的特点是,当合同中约定的工作完成时,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二、劳动合同期限可以变更吗
一般情况下,劳动合同订立后,双方当事人必须认真履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变更,包括协议变更和法定变更两种情况,协议变更是指双方当事人必须协商一致,达成协议;法定变更是在法律规定的原因出现时,当事人一方可依法提出变更劳动合同(变更的内容也需要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
劳动合同的变更通常在三种情况下进行,
1、签订劳动合同时的法律、行政法规发生变化时,劳动合同的相关条款相应变更,如最低工资的调整。
2、用人单位依据《劳动法》的有关规定,变更劳动合同的相关条款。
3、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依据《劳动法》有关规定,经协商达成协议后的变更。
不管是用人单位还是劳动者,都必须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下实现。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劳动合同期限类型”的相关知识,相信大家对劳动合同期限有了基本了解。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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