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凭短信解除购房合同吗?

发布时间:2019-08-26 16:19:15


  可以凭短信解除购房合同吗?我们都知道合同的解除也需要依法走程序解除,需要书面程序的解除,以保障合同解除的效力有文件可依。而短信解除合同,甚至是其他非书面形式解决合同的,更容易产生违约的风险。

  付了定金房子却被卖了

  去年1月份,林巩看中了阿杰家欲出售的房屋,双方很快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合同签订当天,林巩向阿杰支付8万元作为定金,总房款156万元分两次支付,首期支付时间为2015年4月初。

  双方约好,签订购房协议之后,不得中途反悔。若任何一方中途反悔,应当以书面形式立即通知对方及中介公司。“任何一方超过10日仍未履约的,视为毁约,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双方对细节进行了确定。

  转眼,4月初到了,阿杰一直没有收到林巩的购房款。阿杰估摸着,是不是买方反悔了。等到4月末,仍未收到购房款的阿杰,通过他人手机向林巩妻子的公司业务手机号码发送了解除合同通知。不久后,阿杰顺利将房产售出。但这条短信林巩妻子没看到。

  既然房子已出售,双方未再提房子一事。但在定金还不还、还多少这些问题上,双方产生了分歧。林巩夫妇将阿杰告上了法庭。

  对峙法庭均不承认违约

  “房屋买卖合同合法有效,对双方都有约束力。”林巩夫妇提出,阿杰未经其同意将房屋出售给他人,已构成明显违约。,解除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阿杰支付双倍定金16万元。

  但此事在阿杰看来,自己并没有违约,错不在自己。“是他们逾期付款在先,我只不过是合法履行合同解除权。”

  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签订协议时合同约定的联系号码是阿杰和林巩的电话号码,并没有林巩妻子的公司业务手机号码。这个公司业务手机号码归林巩妻子所在公司所有,林巩妻子平时用该号码与客户进行沟通。但阿杰发送解除合同通知之时,林巩的妻子正在休产假。

  庭审过程中,林巩和阿杰都同意解除房屋买卖合同。但在违约这件事上,双方谁也不愿意承认。

  解除合同卖方返还定金

  经审理,,阿杰和林巩,双方都违约了。

  林巩的违约体现在未按期支付购房款;阿杰的违约则体现在未按合同约定通过书面方式解除合同,且通知实际未送达

  法官解释,选择约定方式之外的方式送达解除合同通知,阿杰应当征得林巩的同意。本案中,阿杰在未征得林巩同意的情况下,采取短信形式解除合同,明显过于草率,且接收短信手机是公司号码,实际接收人难以确认,事后也未向林巩核实送达情况。

,原被告双方均同意解除合同。综合考虑原被告的违约情节、过错程度、损失等因素,根据过失相抵的原则,,解除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卖方返还定金给买方。(文中均为化名)

  【法官有约】

  农村外嫁女是否可与兄弟一起分父辈房产?

  法官:外嫁女这一提法主要出现在农村,但在法律上,没有外嫁女这个概念。外嫁女享有与其他子女一样的权利。

  在分房产这件事上,父母健在与否,应分成两种情况。父母健在的,他们有自主处置其名下财产的权利,给谁不给谁,父母可自主决定。父母已故的,继承还得考虑多种因素,如父母是否有立下遗嘱、生前是否在有证人的情况进行主持分家产等。

  父母已故,排除遗嘱等因素,子女内部可自己分,但建议做公证,以免日后再起纠纷。

  父母去世20余年,老房一直由老大住着,目前其他兄弟姐妹准备起诉老大,是否可按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

  法官:《继承法》规定,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二年,自继承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算起。(回答仅供参考,具体问题当具体分析。)

  (原标题:凭短信解除售房合同?双方均涉违约卖方返还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