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先孕办理准生证的申请流程

发布时间:2019-08-26 15:26:15


  在社会实践生活当中,未婚先孕现象比较的普遍,在这种情形下,准生证的办理显得十分的重要,其涉及到孩子将来的各种实践性问题。那么其申请流程是怎样的呢?下面就由小编为大家介绍未婚先孕办理准生证的申请流程,希望能对大家提供帮助。

  一、准生证的认定

  计划生育服务证是集准生证、查环等功能为一体的证件。已婚妇女怀孕后,孕检、分娩、享受免费避孕药具、以及找工作等都需用到这个《计划生育服务证》。

  现只有极少数落后地区组织机构组织繁杂,才有计划生育服务证、准生证分开的现象。多数地方已废除准生证。

  二、非婚生子首先要接受计生部门的处罚

  对男女双方分别按照统计部门公布的当地县(市、区)上一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下列倍数征收社会抚养费,未婚男女已满法定婚龄非婚生育第一胎的,按照一倍至二倍征收。

  三、未婚先孕办理准生证的申请流程

  1、婴儿父、母的入户书面申请;

  2、婴儿父母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非婚生不需提供结婚证;

  3、婴儿出生医学证明或亲子鉴定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非婚生子女必须出具亲子鉴定证明,由公安机关指定鉴定机构鉴定后出具);

  4、婴儿父或母户籍所在地居(村)委会证明或派出所责任区民警调查证明(需加盖派出所公章);

  5、婴儿父母一方属于外地户口的,外地户口一方户口登记地公安机关应出具婴儿未落户证明。

  四、计划生育一孩《生育证》的办理

  1、办理程序:符合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对象应到男女一方的村(居)委会领取并填写《生育服务证登记表》,并提供相关资料,双方所在单位或村(居)委会签署的意见,乡镇人口计生办办证。

  2、相关资料:结婚证、男女双方身份证或户口簿、双方近期二寸免冠合影照片、若有一方属本县跨乡镇的必须提供其户口所在地乡镇以上人口计生部门的婚育情况证明;属跨县级及以上的必须提供其户籍所在地县级以上人口计生部门的婚育证明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分享的有关“未婚先孕办理准生证的申请流程”的法律内容,在未婚先孕的情形下,首先大家需要顺利的申请办理准生证,对孩子负起应付的责任。如果大家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