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进行个人债务追讨
发布时间:2021-05-13 01:34:15
核心内容:产生个人债务纠纷后,起诉。如果债务人,应怎么进行个人债务追讨?我国《民事诉讼法》在第216条规定了如履行方拒绝履行义务的,强制执行的,详情由小编为您介绍。
一、法律救济手段
我国《民事诉讼法》在第216条是这样规定的:“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
,欠债人仍不偿还借款,,,:
1、有权冻结、划拨被执行人的存款。
2、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
3、隐匿财产的,,对被执行人及其住所或者财产隐匿地进行搜查。
4、 强制被执行人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或迟延履行金。
5、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财产的,。
6、被申请人拒不履行生效判决、裁定的,、拘留。
7、被申请人拒不履行生效判决、裁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裁定罪”。
二、私力求济手段
债务人不清偿债务,,以合法的方式来强制债务人清偿债务。通常情况下债权人是不能直接行使强制权的,包括扣押财产的行为。但这也不是绝对的,在法律许可的情况下,债主可以扣押债务人的财产。下列两种情况下是允许债权人扣押财产的:
1、按合同约定一方占有对方的财产,对方不按照合同给付应付款项超过约定期限的,占有人有权扣押该债务人的财产。
2、当债务人或第三人提供一定的财产物为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便可扣押抵押物,并可以抵押物的价值优先实现自己的债权。例如甲以耕牛抵押借款一千元,到期未还,债权人便可以扣押该耕牛以敦促甲还债,也可以依法变卖该牛使自己的权利实现,也可使耕牛折扣归己,余款可退还。这就是民法上的抵押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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