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固定资产相关知识

发布时间:2019-08-07 18:50:15


  公司固定资产相关知识

  一、固定资产税务处理

  (一)固定资产折旧范围(注意多选题)

  1.应当提取折旧的固定资产

  2.不得提取折旧的固定资产

  (二)固定资产折旧依据和方法:

  1.依据:从投入使用的次月起计提折旧,停止使用的从当月停止计提折旧。

  即:本月增加的固定资产本月不提折旧,下月开始提;本月减少的固定资产本月照提折旧,下月不提。

  2.折旧方法:原则上用直线法:

  年折旧额=原值×(1-残值比例)÷使用年限

  月折旧额=年折旧额÷12

  (三)固定资产修理与改良支出:

  1.修理支出:发生当期一次扣除

  2.改良支出--资本性支出

  确定条件

  (1)发生的修理支出达到固定资产原值的20%以上

  (2)经修理后有关资产的经济寿命延长2年以上

  (3)经修理后固定资产被用于新的或不同的用途

  (四)加速折旧范围及方法

  二、无形资产的税务处理

  (一)摊销方法:直线法

  (二)摊销时间

  注意第3条:……不得少于10年

  三、递延资产的税务处理

  (一)开办费

  从开始生产经营月份的次月起,不短于5年内分期摊销

  四、成本计价方法与存货计价管理

  股权投资业务的税务处理

  一、企业股权投资所得的税务处理

  (一)含义

  股权投资所得是指企业通过股权投资从被投资企业所得税后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金中分配取得的股息性质的投资收益。

  1.范围:

  (1)税法:被投资方税后累计留存收益,包括以前年度滚存的留存收益;

  (2)会计:股息性所得仅限于被投资方在接受投资以后产生的累计净利润分配额。

  2.补税:凡投资方企业适用的所得税税率高于被投资企业适用的所得税税率的,除国家税收法规规定的定期减税、免税优惠以外,其取得的投资所得应按规定还原为税前收益后,并入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依法补缴企业所得税。

  应补税额=分回利润÷(1-被投资方税率)×(投资方税率-被投资方税率)

  (二)股权投资所得的形式

  包括被投资企业分配给投资方企业的全部货币性资产和非货币性资产(包括被投资企业为投资方企业支付的与本身经营无关的任何费用),应全部视为被投资企业对投资方企业的分配支付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