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产权制度的内涵

发布时间:2020-03-14 21:05:15


  核心内容:在公司制度中,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等现代公司是资合性质的公司形式,每个股东都要承担出资的责任,并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因此公司资本就成为公司赖以成立和存续的物质基础,是公司债务的最后担保。下面由的小编为您介绍公司法人产权的相关知识,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一、公司法人产权

  公司法人财产即公司设立时出资者依法向企业注入的资本金及其增值和所形成的财产构成。公司法人产权,是指公司作为法人依法对公司财产的排他性使用权、经营权、收益权和自由处置权。法人产权是一种派生所有权,是所有权的经济行为。公司拥有法人财产:公司在其经营持续的期间对其全部法人财产依法独立支配。现代公司的法人产权是高度分散的,由为数众多的股东持有;产权束是高度分解的,在出资人、公司和经营者之间经过若干次分解;借助于发达的资本市场,公司的法人产权还是高度自由流动的。

  公司产权制度的基础是它拥有的法人财产,法人财产是企业法人得以产生和存在,开展生产经营活动、承担债务的前提和基础。市场交易从表面看是产品和服务的交易,其实质是经济主体对其享有产权的资源在市场上的相互让渡。公司如果没有独立人格,没有可供其独立支配、自由处置的财产上的所有权,就不可能成为真正的市场主体并参与市场交易。因此,要使公司成为市场主体,必须使公司成为法人实体;而公司被赋予法人资格的前提条件和物质基础就是公司具有独立的财产并且对其财产依法享有独立支配的权利,这种依法独立支配财产的权利就是公司财产所有权。否认公司享有财产所有权即否认公司的独立人格,否认公司的法人地位。

  二、公司财产权能的分离

  原始所有权与法人产权的第一次分离:这次分离是具有法律意义的财产的实物形态和价值形态的分离,经过分离后形成原始财产权和法人财产权。

  公司产权的具体形成过程如下:股东出资形成公司资本,股东资产转换为公司资产后,股东与公司之间就形成了新的权利关系。其中,股东对公司出资的所有权(自物权)就转变为股东权(股权),股权已经不是所有权,可以说股权是股东把原先对出资的所有权转移给公司的结果;由股东出资所形成的公司资产,其所有权属于公司,公司作为人格独立的法人,依法独立享有公司法人产权。因此,尽管从公司资产的来源和最终分配对象看,股东或全体股东还是公司的所有者,但在公司成立后的整个存续期间,股东对其出资在法律上已经让渡或失去了所有权,物权法上的“一物一权”原则也不承认同一个公司资产同时存在股东和公司两个所有权主体,只承认公司是所有权主体。公司资产的投资者仍然是公司资产的原始所有者,拥有所出资部分的财产原始所有权,解散和破产清算时归还。一旦资金注入公司形成法人财产后,出资者不能再直接支配这一部分财产,也不得从公司中抽回,只能依法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