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逃税做低房价签阴阳合同 发生纠纷权益难保证
发布时间:2019-08-18 15:00:15
为了偷逃税费,房产中介和少数市民在买卖房产时串通一气,恶意做低合同价格。然而,这种方式后患无穷。近日,读者王先生就卷进了一桩房价作伪事件,违心地在作伪的合同上签下自己的名字。经本报介入,连日来头疼不已的王先生有望摆脱困局。
被迫签下阴阳合同
6月初,王先生通过某著名港资中介公司购买一套建筑面积为89.4平方米的房屋,总价155万元,其中包含王先生应支付的交易税费和中介费。据此计算,扣除相应税费和佣金,房屋成交价应为149万元。随后,王先生支付10万元定金,签署了一张注明房价款为155万元的房地产买卖居间协议。
然而,事情突然有变。签署正式的房地产买卖合同时,中介公司和上家一再坚持,合同中的房价只能写89万元。这样一来,这套房屋每平方米的单价骤降至9955元,恰巧可以满足“中内环之间单价低于1万元/平方米”的普通住宅标准,而一旦挤进普通住宅的门槛,上家就可以减免本应缴纳的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作伪前后的差额高达7万元!
王先生不愿违法签订阴阳合同,而且这样会导致他将来出售这套房子时必须额外缴纳89万元与155万元之间差额部分的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按照现行税率计算,根据购房时间长短的不同,金额在10万元左右。
但是,中介威胁说,如果他不签阴阳合同就是违约,10万元定金将分文不退。对法律不甚了解的王先生迫于压力,签署了一张房价为89万元的合同,但事后左思右想总觉不妥。经本报介入,中介公司现已承认,不应为了促成交易赚取佣金而怂恿买卖双方偷逃税费,他们愿意尽力协调,解除虚假合同,重新签署真实合同或无条件解约。
价格作伪涉嫌违法
自从颁布针对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不同的税费标准后,阴阳合同屡见不鲜。上海新文汇律师事务所张移律师认为,这种行为涉嫌违法,一旦发生纠纷,双方权益难以得到保证。
首先,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利益的合同系无效合同,当事方必须承担对方随意撕毁合同或遭举报揭发的风险,同时,明显低于市场行情的偏低房价很难在交易中心审查通过,降低了房屋成功交易的可能性。而且,下家今后出售时需要额外缴纳差额部分的税费,金额往往会大幅高于上家偷逃下来的税费,给下家带来经济损失。更加需要提醒的是,如果逃税金额超过应缴税款的10%且超过1万元,逃税者还要被追究刑事责任。
他建议,买卖房产的当事人遇到对方和中介提议房价作伪时,应一口回绝,对方及中介均无权指责违约或主张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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