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两老总涉嫌假合同骗贷3200万 借新款还旧款

发布时间:2019-09-13 16:09:15


  因涉嫌用假合同及贷款资料向银行骗贷3200万元,并用借新款还旧款的方式逃避还款,两家公司的老总昨在深圳中院过堂。检方控其二人的行为涉嫌合同诈骗,且在骗贷过程两公司老总相互勾结。但被告席上的两公司老总当庭否认控罪。


  贷款2600万不还逃往加拿大

  两公司老总一为深圳融涛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下称融涛公司)法定代表人马某。一为深圳嘉丰达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下称嘉丰达公司)法定代表人朱某。

  检方指控:1999年1月,马某虚假出资1000万元注册成立了融涛公司。2002年5月,融涛公司与一银行建立信贷关系。2003年6月,融涛公司以需要流动资金为由,由深圳一电子公司、嘉丰达公司和马某及其妻子梁某个人共同担保,向该银行申请一年期的贷款2600万元。之后,马某安排公司人员提供多份假合同,假财务报告、贷款申请资料等骗取贷款。

  一年后贷款到期,马某仍采取上述手段,借到新款还了旧款,并骗取银行再次发放半年期的贷款2600万元。贷款再次到期时,银行多次催要,但马拒不还款。2005年1月,马某在贷款期满前一个月逃离深圳前往加拿大。去年6月15日,马某落网。

  而之前从银行贷得的2600万元的大部分,被马某转到各个小店账户中不知去向,其余近540万元被转到马某妻子控制的股票账户炒股。

  骗贷600万逾期换法人代表

  检方称,嘉丰达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出现困难,马向朱某支招可向银行贷款,且贷款后也不用归还。2004年2月,嘉丰达公司与一银行签订一年期的600万元的借款合同,由融涛公司和朱某个人提供担保。在申请贷款期间,嘉丰达也不断增加注册资本金、变更股权结构,伪造某公司的《投资参股协议》,虚构长期投资3家公司的事实,提供虚假财务报告及贷款申请资料,先后以借新还旧的形式骗取银行发放贷款。

  检方说,在骗贷的过程中,朱、马二人相互勾结。朱某归还了向马某的融涛公司所借的200万元,并通过个体商店和小公司将骗得的贷款提现,用于其本人的日常开支和自购房的装修等。贷款逾期后,朱、马二人合谋,变更嘉丰达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马某,意图逃避责任。

  ■庭审直击

  被告马某:自己没用贷款不算诈骗

  昨日开庭时,两公司老总当庭否认控罪。其中马某在庭上称:“我们和银行的贷款,我认为属于正常的业务往来,在企业好时银行主动给我们贷款‘锦上添花’,企业出现危机时银行却又‘落井下石’说我们是诈骗,而且贷款来的钱我没有一分钱装入自己的腰包。怎么能说我是诈骗”。

  而朱某也在庭上说,他从未想骗银行贷款,只因公司经营状况不好,又因曾为融涛公司贷款时提供担保等事影响,才没法还贷,且贷来的钱没据为己有。二人的辩护律师也为他们做了无罪辩护。

  但公诉方认为,二被告人以假合同、假资料等手段共施诈骗行为,且数额特别巨大,其合同诈骗行为显而易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