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劳动合同制度概述与劳动合同法的立法过程
发布时间:2019-08-29 22:21:15
1、我国劳动合同制度概述
1983年2月22日,劳动人事部发布了《关于积极试行劳动合同制的通知》,国家开始在国营企业进行劳动合同制度的改革和试点工作。改掉“终身制”、“铁饭碗”、“大锅饭”的严重弊病。
1986年7月12日,,我国国营企业全面统一施行劳动合同制度。行政法规的决定》将本文废止)
1994年7月5日公布,劳动法》,其中第三章为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对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终止以及法律责任等作了原则性规定,我国开始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
《劳动法》出台后,原劳动部相继出台了《企业经济性裁减人员规定》(1994年11月14日)、《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1994年12月3日)、《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1995年5月10日)、、《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1996年10月31日)、《关于企业职工流动若干问题的通知》(1996年10月31日)、《关于加强劳动合同管理完善劳动合同制度的通知》(1997年4月3日)等配套规章。全国有 20 多个省、自治区、直辖市颁布了劳动合同方面的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与劳动合同制度有关的政策法规体系已初步形成。
自我国实施劳动合同制度以来,《劳动法》及其配套规章在规范和协调劳动关系过程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①劳动法对于劳动合同的规定过于原则和抽象,配套部门规章和地方法规规章又杂乱无章,效力层次低,规定不统一、不具体,存在难于操作和适用冲突等问题,已经不能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需要。②目前,由于城镇新增就业人口、下岗人员再就业、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形成了我国劳动力供大于求的基本格局。③在此情况下,出现了一些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随意解除劳动关系、滥用试用期、为逃避法定义务签订短期劳动合同、限制劳动者自由择业和合理流动,集体合同签订率不高甚至流于形式等问题。,由于劳动合同有关规定不具体,对用人单位合同义务的规定不够,使劳动合同签订率偏低、内容不规范,严重影响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保护和劳动合同制度的全面实施。,不少代表提出议案与建议,要求细化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的规定,尽早出台一部劳动合同法,专门规范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劳动合同制度,对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解除、终止,以及相应的法律责任等作出明确具体的规定。这就是我国要出台劳动合同法的背景。
2、我国劳动合同法的立法过程
1998 ,便将劳动合同立法列入 21 世纪头十年中期的劳动保障立法规划。
2005 年1月,。
2005年2月18日,。
2005年6月,,。
2005年10月28日,,并于 2005 年 11 月 26 。
2005年12月24日,。
2006年3月20日,,向全社会广泛征求意见,时间为期一个月。
2006年4月21日,,介绍了这次征求意见的情况。截至4月20日,共收到各地群众意见191849件。
2006年12月24日,。这次提请会议审议的二审稿对2006年3月征求意见的一审稿进行了许多修改:一审稿共七章65条,二审稿共八章96条,增加了31条之多。
2007年4月24日,。三审稿增加了过渡条款,解决了本法实施前后的老规定和新规定的衔接问题。三审稿共八章98条,增加了2条。
2007年6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四审通过,并于同日第六十五号主席令公布,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正式公布稿共八章98条。原二、三审稿第五章“特别规定”第三节的“其他用工形式”,正式稿改为“非全日制用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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