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签劳动合同索薪有难度

发布时间:2019-08-15 10:14:15


  张某5月1日应聘到一家私人企业工作,初来时,老板承诺试用期月薪为800元,但双方并未签订劳动用工合同。如今张某已工作了半年,却只拿到了400多元钱的报酬。张某提出辞职,并要求老板支付剩余工资。老板同意其辞职,但拒绝支付工资。昨日,张某致电本网询问,她能否要回应得的工资? 熐?珠l<

  记者就此向市劳动局进行了咨询,工作人员表示,由于张某当初没有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以致何时开始工作,月薪多少等都没有明确的书面证据,张某即使投诉,问题也难以得到有效解决。,不如在确定劳动关系时就要求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这才是保障自己合法权益的必要手段。即使在试用期,也应当签订劳动合同。若用工单位违反相关规定,劳动者可以向劳动部门投诉,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