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提示:专属合同不公平 韩国法对韩庚有利

发布时间:2019-08-20 20:01:15


  韩国公司魔鬼条约可怕

  关于韩国公司对艺人立下的魔鬼条约,大概从去年接二连三的韩国女艺人自杀事件便可窥出一些端倪。在韩国,演艺合同的苛刻程度众所周知——据悉,韩国公司与艺人签署的条约期限一般在13年以上,并且艺人获得的收入分配比例极低,哪怕是当红时期的收入也极低,一度被称为“卖身契约”。

  今年7月,为保护艺人利益,韩国公平交易委员制定了《大众艺人标准合同》,鼓励调整艺人与公司之间权利义务以达到缓解矛盾的目的。但是,由于娱乐公司相对于艺人处于绝对强势地位,再加上该规范并没有强制执行的效力,所以等同与一纸空文。

  正因为这个原因,韩庚要求判决与SM《专属合同》无效的重磅消息,一经传出就引起多方猜想。韩庚是第一个与韩国经纪公司产生合约问题的中国艺人,这一跨国合约也引起了大家的强烈关注——如果解约成功,根据合约规定,艺人将面临高达数十亿韩币的赔偿,而SJ-M这一针对中国市场组成的7人组合,或许也会因为队长的这一纸诉状面临解散。

  诉状聚焦不平等合约

  金律师在递交诉状后,立即接受了韩国媒体的采访,对于诉状本身给出了一些解答。他称,递交的诉状为两项。“是‘确认专属合同效力不存在’和‘专属合同效力终止临时处理’两大诉讼。简单来说就是前面的是说解除不公正的专属合同;后面是说,直到专属合同完全解除之前,使法律效力终止,并能暂时按照自己意志活动。”金律师表示,此次争论的焦点和当时东方神起三名成员提交的有关《专属合同》的诉讼在大方面来说差不多。“在韩庚签下的13年《专属合同》里,确实有很多不公平的条例,所以才提交诉讼。”

  金律师透露,第一轮的审理日暂时还未选定。“事情还没有完全处理好。东方神起的契约终止处理,从申请到一部分诉讼完成,花了两个半月的时间。韩庚也不想花费这么长时间。东方神起的情况是中间有过调停,审理也分了好几次,所以时间花费比较长,我们希望韩庚的诉讼可以尽快解决。”

  至于韩庚将继续以SJ的身份活动或是退队的问题,律师称“目前还没作任何决定”。另外,对于有人猜测韩庚可能会在解约后选择一家中国公司开始“单飞”的言论,金律师则直接给予“我没有听说”的回答。一切悬念,也只有等韩庚亲自表态说明。

  粉丝支持早点单飞

  2001年,韩庚在SM举办的“H.O.T.China”选秀活动中,凭借出众的外形、舞技及才华,以3000∶1的比例在众多参选者中脱颖而出。经历多年培训后,韩庚于2005年作为Super Junior中唯一的中国成员正式出道。去年4月,他以队长身份率领SJ中国小分队SJ-M在中国展开演出活动。在一年半的时间里,SJ-M在中国市场闯出了一片天地。而在此过程中,韩庚的个人能力也得到了所有人的肯定。

  所以,这次韩庚提交诉状的消息一出,在国内某知名网站的调查中,支持韩庚退出SJ-M单飞的网友达60%以上。“韩庚25岁了,已经不年轻了,还能红几年?早点退出赶紧自己发展吧。”一位SJ-M的女粉丝表示,虽然自己很喜欢看他们的团体表演,但从韩庚的发展角度来看,单飞无疑是个好选择。

  有人猜测,如果韩庚选择单飞,可能会选定天娱作为新东家。这些年他不仅频频在湖南卫视露脸,还差点出演《一起来看流星雨》。况且自陈楚生出走后,天娱“一哥”的位置一直处于空缺状态,各方面综合分都颇高的韩庚,无疑也符合天娱打造全能艺人的要求。不过,据业内人士分析,由于韩庚在组合中的重要地位,SM公司也绝不会轻易放手,极有可能在商议后推倒原本的《专属合同》,重拟一份,将双方损失减少到最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