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越网“25元门”的合同法视角

发布时间:2019-08-17 08:07:15


  一起被网友称为“25元门”的事件在卓越亚马逊上演,网友们都围绕着合同法的理解来展开议论:12月23日凌晨,卓越亚马逊网因系统问题,将500种市场售价数百元至数千元不等的套装图书,统一标价为25元,引发网友疯抢。但这些订单随后被卓越网单方面取消,就连送到家门口的书也被临时召回。

  圣诞礼:价值千元图书全部25元

  中华书局2005年出版的“二十四史”简体字精装本,计63册,定价2280元,足足能装满四个纸箱。售价25元?连请搬运工运书上楼的工钱都不够。23日凌晨,古籍爱好者黄先生在浏览卓越网时竟发现包括《二十四史》、《资治通鉴》、《全唐诗》等多种冷门“古”书,全部标出了25元包邮的“天价”。“天上掉二十四史”的好事,让包括黄先生在内的千余名网友疯狂下单。

  黄先生说,临近商家促销旺季,马上又是圣诞节,他以为这是卓越网献给网友的圣诞礼物,于是并未对25元售书有过多猜测。黄先生下单购买了32套不重复文史类书籍共293本,并通过电子银行付款800元。同时,不少买家在网上留言表示,“已经下了几十单”、“下单下到手软”,“房子太小,都怕装不下这些书”、“买回来就算一折售出也能赚400多块钱了,当时我那小心脏激动得扑扑跳。”……多数网友表示,因为怕卓越网反悔,已经留下视频截图等证据。

  22日晚在卓越网上抢购了25元“特价书”后又被撤销订单的梁小姐,两天以来一直在给她法律界的朋友打电话沟通此事。梁小姐认为:“根据《合同法》第十五条,价目表等可视为要约邀请。那么卓越网网站上的25元报价就属于要约邀请,买受人即我们消费者下订单属于要约,其后我们收到卓越网发来订单确认邮件可视为承诺到达,合同在承诺到达时即自动成立。”由此,她质疑卓越网单方面撤回订单的行为已经违反了《合同法》。

  梁小姐还认为,不管此次下单的消费者选择的是款到发货还是货到付款,都只是合同双方履行合同的顺序先后问题,会影响留置权的行使,但不影响合同成立,“可以肯定的是,卓越网与下单用户的合同关系已经成立。”这个说法得到了同以25元订购图书的消费者和网友的广泛支持。

  是个意外:卓越声明称是系统问题

  可卓越网显然不认同梁小姐的观点。卓越亚马逊客户服务中心在发给订购者的邮件中,除了列出了收货人和商品、配送方式、总价、付款方式等信息,还在信末注意栏中附注有一行小字“1、此订单确认信仅确认我们已收到了您的订单,只有当我们向您发出送货确认的电子邮件通知您我们已将产品发出时,我们和您之间的订购合同才成立。”“如果您在一份订单里订购了多种产品,而我们只给您发出了其中一部分产品的发货确认电子邮件,那么只有这部分产品的订购合同成立;直到我们向您发出其他产品的发货确认电子邮件,您关于其他产品的订购合同才成立。”

  卓越网客服人员告诉记者,卓越网确实发生了系统故障,是因为修改商标时发生了标价错误,目前错误已修复,所有25元的订单都被取消,不会发货。估计受此影响下单购书的人数超过1000人,涉及金额无法估计。客服人员表示稍后将致电已在网上支付的顾客,货款也将陆续退还到顾客银行卡。卓越网说,网站系统故障属于外在因素,卓越网有权取消由故障造成的订单。

  律师说法

  从双方的争议当中可以看出,焦点在于“电子商务网站特别是B2C类电子商务网站与消费者的交易合同在什么时候算成立”?某律师认为卓越亚马逊在网上明码标价的行为在合同法上是一种要约邀请,用户下订单是要约,卓越网确认订单是承诺,合同自承诺时生效。如果在用户下单后卓越网系统自动发出的“订单确认信”,收到此电邮合同即告成立。既然合同已经成立,要解除合同,就应该对方同意之后才可解除。如果标价低于正确定价是系统出错,也属于内部问题,错误不在消费者,作为合同相对方的消费者,有理由要求卓越网方面给一个说法。如果合同订立显失公平,作为当事方的卓越网也可以撤销该订单,但应该提前将撤销订单合同的信息告知消费者,否则,消费者有权要求商家按照合同法规定继续履行原订单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