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为企业讨回"订金"3000

发布时间:2019-08-31 18:23:15


  日前,来鄞州区五乡镇创业的台州人吕厂长,手持一单据急匆匆来到鄞州工商分局五乡工商所,向工商部门求助,希望为其讨回3000元订金。

  今年3月22日,吕厂长向五乡镇家具经销商曾某订购一套价值12000元的办公家具,定于4月8日交货,预付订金3000元,双方没有签订书面合同,只有一张证明曾某收取了吕厂长订金3000元的收据。交货当日,吕厂长发现即将成交的该套办公家具做工粗糙,准备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