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击通辽大学生暑期打工面临现状
发布时间:2019-08-28 02:00:15
导读:随着学生暑假的来临,新一轮大学生打工潮也渐渐形成。本报7月5日至6日,以调查问卷的方式随机采访了50名不同年级、不同专业的内蒙古民族大学在校生,结果显示,大学生普遍存在打工的意愿,也认同打工的好处。随着大学生就业形势不容乐观和就业观念的逐渐改变,已有越来越多的大学生将暑期打工做为一次难得的社会实践过程。
大学生:哥打的不是工 是经验
从调查中发现,75%以上的大学生有过打工经历,65%以上的大学生认为打工已不仅仅是为了解决经济问题和减轻家里负担,更主要的是为了锻炼自己,以便适应社会。
近日,刚上大一、家在江西的民大汉语言文学专业的小刘开始在网上发帖寻找暑期工作。“不论是发传单还是产品促销员,只要正规又能有实践的机会就行,工资差不多就可以,主要是想积累点工作和社会经验。”相对于小刘这样盲目地找工作,家住黑龙江伊春已经大二学习旅游管理专业的王丹却显得信心十足:“暑期是旅游旺季,通辽几大旅行社的导游基本都是我们班的同学,现在就有旅行社打电话要我去帮忙。” 据调查问卷显示,在校大学生大多倾向于家教、销售、服务业等能积累社会实践经验或专业对口的工作。
用人单位:暑期工,想说爱你不容易
虽然不少大学生选择打暑假工,让自己的假期更充实更有意义,但记者发现,由于众多因素的影响,学生要在暑期找个称心的工作并不容易。
记者走访了明仁大街和建国路一些张贴了“招工”告示的店面,除了一些广告公司和部分卖场,多数商家表示不需要暑假打工的大学生。一家饮料销售公司的金姓销售主管告诉记者:“我们比较倾向有工作经验、能吃苦耐劳、择业较理性的应聘者。学生在这方面有点难胜任, 因为利用暑期打工的大学生多数没有工作经验,往往刚刚上手就要回校,这对企业来说无疑是增加了培训成本。
据调查问卷结果显示,有近50%的大学生比较向往如文员、版主、网站销售等智力型职业,但87%以上的大学生将首选工作列为促销员、派传单、家教和快餐店打工。
劳动保障部门:谨防打工期间上当受骗
在本次调查中,3名大学生在暑期打工中有过受骗经历。据了解,目前大学生暑期打工市场还没有一种规章体制,社会上有些用人单位利用在校大学生社会经验少设下陷阱,使大学生权益受到侵害。就此问题,记者拨打了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服务热线。接电话的工作人员表示,暑假大学生在打工过程中上当受骗,多数情况不属于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的管辖权限。因为在校大学生暑期打工属于短期行为,而且一般都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这不是劳动关系,而是劳务关系,属于民法调解的范围,。她还提醒即将要在暑期打工的大学生,在短期求职时,最好要签订一份书面协议或者计时工协议书。在协议中要标明工作的时间、报酬以及内容。按照相关规定要求,任何公司、企业都不应收取求职者的押金或者无故扣发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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