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合同欺诈的罪与非罪
发布时间:2019-08-21 03:26:15
所谓合同犯罪,是指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等方法,通过签订合同、牟取合同相对方数额较大财物的行为。而合同中的民事欺诈,是指行为人以营利为目的,采取欺诈方法,与其它单位和个人签订合同,骗取对方财物,造成财产损失的行为。
从合同犯罪和合同民事欺诈两个概念来看,很难将它们二者加以区分。因二者均有下面几点共性。一、行为人主观上有欺骗之故意;二、客观上都有不同程度的欺骗行为;三、使受害方产生了错觉,而与其签订、履行合同;四、都有合同没有履行或没有完全履行的结果存在;五、都使受害方将财物交付行为人,这二者表面上具有上述共同点,但只要我们把握住行为人合同犯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就会发现二者具有质的区别。
(一)从两者的客体特征看,利用合同犯罪侵害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它不仅侵犯了公私财产所有权,即财物所有人对自己财物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而合同中的欺诈行为只是使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出现了不对等的情况,从而使另一方遭受到不应有的经济损失,侵害了合同活动的正常秩序。
(二)二者在客观方面的特征:合同犯罪是实施欺诈行为并造成危害后果,而合同欺诈行为在签订合同时虽然有夸大其词的做法,但一般总是以一定的客观事实为依据。只是该事实存在瑕疵。并且利用合同欺诈在客观上有违法与犯罪的交织。行为人合同欺诈行为是否承担刑事责任,表现在其对危害性及其程度的判断。只要该行为侵犯的社会经济秩序和财产权益达到情节严重或数额较大,行为人就应负刑事责任。利用合同犯罪行为人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从《刑法》看,一般是以数额达到较大来作为其承担刑事责任的前提。从二者的状态上看,利用合同犯罪分犯罪的预备、中止、未遂和既遂四种状态,而合同中的民事欺诈要么成立,要么不成立,不存在未遂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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