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集体企业改制成功的原因

发布时间:2019-08-14 18:32:15


  乡村集体企业改制成功的原因

  乡镇企业改制成功的原因大致可以归纳为以下几点:

  第一,合理的产权界定提高收益流。产权理论的研究成果说明,经济运行的效率与产权的界定有关。在多方力量共同拥有某一些资产的产权时,调整产权的配置,让对收入流影响最大的一方拥有剩余索取权,可以提高资产的收益。因此把产权配置给对收入流影响最大者是合理有效的。乡镇企业中政府、经营者和企业职工三方力量对企业资产收益都有影响,但是经营者是最有能力影响企业收益的一方。让他们拥有更多的企业产权,可以有力地激励他们从获得更多剩余的动机出发经营好企业。经营者拥有更多企业产权的安排,也强化了经营者的责任,使其有能力为自己的行为担保,避免了用别人财产冒险的行为,使企业获得更多理性。让经营者持大股,使得有经营才能的人与实际受其支配的企业资产之间实现直接结合,避免了由所有者聘用经理时发生的代理费用和监督费用。尽管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现代企业制度是企业发展的方向,但是在目前乡镇企业产业结构状态下,所有权与经营权合一的古典型企业,仍然有较大的发展空间。况且,现代企业制度也必须建立在最终产权界定清晰的前提下。

  第二,自愿的产权交易导致双赢的结局。调查中我们发现,乡镇政府在改制中始终处于主动地位,但我们不能因此说,这次改制不是属于自发性的制度变迁。乡镇政府在改制中主要是作为原产权所有者——平等交易的一方在起作用。产权交易的另一方——经营者也是自愿并积极参与的。他们早就有购买意愿,。

  虽然改制是集中

  在一段时间里进行的,但是并没有采取以往强制性制度变迁中那种“搞运动”或“一刀切”的情况。各地大都采取了“一厂一策”,“因厂制宜”的实事求是的做法。是否改制,如何转让股权,都是自愿协商的结果。至今还有一些企业因为缺乏改制动力或条件而按兵不动。在股权定价和确定购买对象上,让经营者持大股,的确是乡镇政府提议的,但并不意味着普遍存在强制。有多种原因造成客观上改制的结果正好符合乡镇政府的意愿。其中主要原因是经营者具有信息、经验和关系网络等多种优势。改制中为数不少的企业实行了公开招标竞标的做法。竞标者除了原企业经营者外,主要是原企业中作为副职的经理、厂长或营销人员。与主要经营者相比这些人员不具有特别的优势,所以产权的最后归属是合乎情理的。当然让经营者持大股,也意味着让经营层中的其他管理人员拥有一定比例的股权。具体比例各厂不一样,总的来说管理人员持股的比例目前还有进一步扩大的趋势。大规模的改制浪潮已经过去,产权的边际调整仍在继续。

  在这场产权交易中,资产评估、寻价、报价、讨价还价、签订契约和执行契约等一系列自愿交易的特征都具备了。现代经济学早就证明,理性交易主体之间的自愿交易本身一定是增进双方利益的,乡镇企业改制实践再次说明了这一定律。改制后,企业效益明显提高,自不必再说。政府利用出售企业股权获得的收益大大补充了财政,地方基础设施和城市建设有了可靠的财源。改制两三年来,由于政府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开发区建设,已经和正在出现企业和人口向城市集中的趋势,城市化速度大大加快了。政府从企业管理者的角色退出,专心从事本来应该管的事,有利于提高绩效,也为进一步精简机构打下基础。

  第三,搭乘私人产权的便车,集体资产获得收益保证。大中型乡镇企业改制中遇到的问题之一是集体资产数额巨大,经营者无力购买。各地采取了按购买能力确定企业资产出售比例的方法,而集体资产或者以优先股的方式持有,或者以租赁方式让渡使用权。这就保证了经营者私人产权在企业主动性产权中占有绝对大的比例。不少企业中集体产权代表者担任副董事长,而经营者担任董事长。在这些企业中,集体资产搭乘私人产权的便车,集体资产所有者演变为单纯的投资者或资产出租者,资产保值增值的任务依托在有足够动力的私人身上,有了较可靠的保证。

  改制不能包治百“病”,影响经济运行的因素还有许多。但是改制无疑为经济运行创造了一个适宜市场经济的微观基础,而这是多年来一直严重困扰我们,迟迟未能获得解决的。当然,改制后的企业仍然面临新的问题。其一是由于中国人缺乏契约传统和合作精神,改制中少数企业被分解,企业规模被不恰当地缩小了。其二是,随着时间的推移,持大股的经营者年长老化,引起产权后继和企业延续发展的问题。私人企业能否向现代企业制度转变,这不仅是乡镇企业遇到的问题,也是我国私人企业普遍存在的问题,需要另行研究。

  私人产权占主体地位的产权结构中,企业能够建立起理性,即企业能够具有强烈的盈利动机和降低成本动机。改制后的企业中,经营者普遍十分注重成本节约。许多企业过去电话敞开打,现在换上磁卡电话机,便于有控制地使用。在原材料设备采购方面,广泛推行比价采购制度。过去长期闲置的资产设备也开始考虑其机会成本,设法寻找新的用途。据估计,全省乡镇企业1997年实现的利润中,有10-50%是由于节约成本带来的(邹宜民,1999)。企业理性的表现之二是注重利润目标和长期发展。改制后企业普遍注重技术改造、更新设备和开发新产品。有些企业过去在集体产权下从未采取过有效的新产品开发行动,在股份合作制下也迟迟未能通过新品开发计划,在私人掌握或控制企业产权后迅速实施起来。此外,企业开拓市场更积极,营销策略更务实,扩大规模更谨慎,总之,企业行为更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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