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服装买卖合同二审胜

发布时间:2019-08-30 05:44:15


  广州某服装公司买卖合同二审胜诉案

  广州两家公司因牛仔服装买卖产生纠纷,原告,要求支付货款二十余万。被告方坚决不承认在送货单上签名的人员为其公司的员工,而成为被告的几名员工又不出庭。原告由于无法举证致使一审败诉。原告上诉,本律师接受委托后,转变思维角度,送达上做文章,,几名员工的签名与送货单上一致,并且地址也与被告公司的一致。,被告公司应当向原告支付货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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