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存量房网上交易流程简介
发布时间:2021-02-22 16:44:15
提要:《广州市存量房网上交易规则》严格规定具备房地产中介资质的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以及具备职业资格的从业人员方可使用存量房网上交易系统为存量房交易当事人办理交易手续。
——广州市存量房网上交易工作介绍(一)
《广州市存量房网上交易规则》严格规定具备房地产中介资质的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以及具备职业资格的从业人员方可使用存量房网上交易系统为存量房交易当事人办理交易手续。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申请使用网上交易系统的,必须签署《广州市存量房网上交易系统使用承诺书》,承诺诚信、规范从业,为广大市民提供优质、安全的中介服务。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及从业人员在为买卖当事人办理存量房网上交易时,如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将受到责令整改、诚信扣分、行为公示、暂停使用存量房网上交易系统、罚款、吊销职业资格等处理。
存量房网上交易流程简介 ——广州市存量房网上交易工作介绍(二)
系列五
系列六
第一步:网上放盘。
房地产中介机构核实业主或其委托人提供的产权证明、身份证明、委托书等资料,网上填写放盘资料,并与业主或其委托人签订《房地产中介服务合同》后,将拟售房屋信息通过“阳光家缘”网站(http://g4)公示。
第二步:网上交易。
房地产中介机构促成买卖双方达成交易意向后,三方通过存量房网上交易系统签订《存量房买卖合同》。
1.为保障交易及资金安全,建议买卖双方在签订买卖合同时选择以银行托管的方式交割资金,到银行办好资金托管手续后,再到交易登记部门申请转移登记。
2.买卖双方和中介机构应充分协商合同内容,约定好合同条款。网上签订买卖合同后,中介机构打印买卖合同、《广州市转移登记申请书》和《广州市存量房网上交易价格自行申报表》等。买卖合同需要三方当事人签名、盖章(请保留一份在申请转移登记现场签名盖章)。当事人应当妥善保管《房地产中介服务合同》、《存量房买卖合同》及合同变更或者解除的书面协议等书面资料。
3.存量房网上交易系统实现了与财税、银行等系统的数据共享,交易当事人应据实上报成交价格。低报成交价偷漏税的行为将受到严厉查处,并将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4.买卖双方自行交易的,可通过以下三种方式中任意一种方式办理网上交易手续:一是到自行交易签约服务点,在工作人员协助下办理网上交易手续;二是到放置在交易登记部门的自助终端机自助办理网上交易手续后,持有关凭证到签约服务点确认打印存量房买卖合同;三是通过互联网登录网上预签约系统预签存量房买卖合同后,持有关凭证到签约服务点确认打印存量房买卖合同。
第三步:申请转移登记。
当事人持网上打印的《存量房买卖合同》、《广州市转移登记申请书》和《广州市存量房网上交易价格自行申报表》、房产证明、身份证明等资料到房屋所在地的交易登记部门申请转移登记。
1.当事人到交易登记部门递件、核对资料时,需要完整填写转移登记申请书的内容,并在交易登记部门的工作人员面前签署转移登记申请书和买卖合同,然后获取一份《收件收据》。
2.获榷收件收据》后,持该收据、买卖合同和价格申报表分别缴纳营业税、契税等税费,如属房改房上市或者其他特殊情况的,按规定办理。完税后,凭完税证明、《收件收据》换领正式受理回执。
第四步:完成转移登记,撤下房屋的网上放盘信息和合同。
构建网上交易平台 打造公开、透明的存量房交易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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