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荒山合同期内被承包给他人 一女嫁二夫引纠纷

发布时间:2019-08-18 05:31:15


  核心提示:2000余亩的荒山竟然有两个人主张自己拥有该山的承包权,这样的蹊跷事就发生在鹤壁市淇滨区。

  近日,记者接到鹤壁市淇滨区大河涧乡赵家厂村村民王先生反映,自家十五年前承包的荒山现在竟然被村委会再次承包给其他人。在王先生家记者看到当年签的承包合同复印件,承包合同上显示签订合同的双方是赵家厂村委会和王先生,承包标的是粪堆山一带的荒山,承包期限50年(1998年-2047年)。

  据王先生介绍,他是从1998年开始承包荒山的,第一年交了340元钱作为承包费,并种上花椒树等,第二年由于村委会出面要求种植香椿树,并将其之前种的花椒树等全部砍掉。村委会承诺王先生的损失可以抵为今后的承包费。

  在上一任赵家厂村支书家中,记者看到当年的村支书、村委会主任和村委员写的证明,确认当年的合同有效,并且认可当年的损失作为承包费等事实。

  随着国家倡导“家庭农场”的农村发展新模式,新的承包者王先生已经开始进行各种基础设施建设了。据王合群介绍,自他承包以来已经投入超过百万资金用于开发荒山。记者在现场看到,王先生不仅修建了新的消防、灌溉用的蓄水池,同时修了一条连通上下水井和山上蓄水池的水管等。山上已经栽种了葡萄树、石榴树、核桃树等经济作物。由于经济作物对肥料需求比较大,但是从山下拉肥料成本太高,所以王先生想在山上建个小型养猪场,目前也正在履行审批程序。

  经了解,2012年12月份王先生与赵家场村委会签订了荒山承包合同,承包期限是50年。承包费是30万元,并且已经一次性付清。王先生向记者表示,并不知道此处之前已经承包给别人了,他认为如果有合同纠纷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据现任村支书介绍,由于王先生长期没有缴纳承包费,按照合同规定,村委会有权终止承包合同。对于此事的发展,大河网将继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