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买卖合同备案撤销新规范
发布时间:2019-08-12 21:24:15
核心提示:房屋单价发生变化,离异后需要更改商品房买卖买受人的姓名,因为出卖人的责任,没法取得房产证等等,这些都属于可撤销合同,这是长春市调整办理撤销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的范围。
从长春市房地产交易与权属登记景阳服务中心了解到,该中心重新调整了办理撤销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的范围,并于今年12月1日起正式施行。
房屋单价变化可撤销合同
据了解,《关于办理撤销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范围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中要求:因房屋单价发生变化的,可以撤销已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更改后的新合同应在一周内重新备案;因房屋存在质量问题需撤销已备案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应经司法裁定、仲裁委员会仲裁或提供质检部门出具的注明处理意见的报告。
违反合同约定未按期交房,需撤销已备案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应经司法裁定、仲裁委员会仲裁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
同时,在同一开发企业建设的楼盘内进行房屋调串的,可以撤销已备案商品房买卖合同,新合同应在一周内重新备案;买受人购房后出国定居或移民需撤销已备案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应提供国外永久居住证件或公民国籍卡;因规划或设计变更导致房屋现状发生变化,需撤销已备案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应经测绘管理科确认与原规划和设计图不一致。
离异后房需更名可撤销合同
“规定”中还要求,因买受人直系亲属(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以下同)患重大疾病导致家庭经济困难需撤销已备案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应提供市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书原件,病例复印件和催费单等证明资料;
直系亲属间更名的,可以撤销已备案商品房买卖合同,需提供户籍证明或公安机关直系亲属关系证明,新合同应在一周内重新备案;
因夫妻离异需变更商品房买卖买受人姓名的,可以撤销已备案商品房买卖合同,离婚判决证明及财产分割协议书,新合同应在一周内重新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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