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出租他人铺面租赁合同无效

发布时间:2020-06-29 20:38:15


  核心提示:万某准备购买两间铺面,给了120万元定金叫王某帮忙购买两间铺面。而万某还没有取得两间铺面的所有权,就和张某签订铺面租赁合同,,,万某要支付赔偿款。

  房子不是他的,他却拿去出租。日前,,案件中,万冬春还没有取得两间铺面的所有权,却与别人签订铺面租赁合同,准备将两铺面出租。因为始终没有取得两间铺面的所有权,万冬春最终被告上法庭。

  未取得铺面所有权就对外出租

  张明在医疗行业工作,他打算在海口海甸岛经营一家诊所。2012年初,张明与万冬春商量租赁铺面的事情。而当时的万冬春,并没有铺面可以拿来出租。

  既然没有铺面可以出租,万冬春为什么还与张明商谈租赁铺面的事情呢?原来,万冬春当时正着手购买两间铺面,他向一个叫王大才的男子支付了120万元定金,请王大才帮他购买位于海甸岛某小区的两间黄金地段的铺面,这两间铺面的面积加起来共170平方米。从2012年到2013年,一年多时间过去了,万冬春还是没有买到这两间铺面。

  张明一直认为万冬春早晚能够买到这两间铺面,所以就和万冬春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并提前进场对铺面进行了装修,打算开张营业。但万冬春始终没有取得这两间铺面的所有权。小区的物业公司很快发现了这件事情,并及时出面阻止张明使用这两间铺面。

  承诺未兑现,伪房东被告上法庭

  张明称,自己在2012年4月与万冬春达成口头约定,由万冬春将这两间铺面一并予以出租,租金每年98000元。同年6月份他开始对这两间铺面进行装修,并从省外聘请两名医生开展诊所开业筹备工作。万冬春一直没有取得这两间铺面的产权,却给张明出具了承诺书,表示从2013年10月1日起,每延期一个月取得这两间铺面的所有权,就补偿1个月的房租费损失,如果拖延至2013年3月31日前仍不能取得两间铺面的所有权,则一次性赔偿张明的装修费及其它损失共272000元。

  到了2013年3月31日,万冬春仍未取得两间铺面的所有权。万冬春选择再次出具承诺书,表示将交房时间再延后一个月即2013年4月30日期前交房,如未能如期交房,则赔偿张明综合损失30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