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当场否认千万诈骗合同
发布时间:2019-08-21 03:17:15
核心提示:刘某通过姚某对外谎称能办土地转让,然后与陈某、孔某、陈某等人签订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刘某出示伪造的国有用地使用权证、政府文件及银行交易回单骗取信任,最后多部分人被追回诈骗款,只有一人的1650万元未归还,构成合同诈骗。
“我没有参与诈骗,我也是受害人。”庭上,只有小学文化的刘桂芳面对指控,一再喊冤。在她眼里,真正的行骗者另有其人。昨日上午,一起涉案金额达1650万元的诈骗案,在佛山中院一审开庭。
【指控】
谎称能办土地转让卷走千万
昨日上午10时,佛山中院审判第一庭,当49岁的刘桂芳被押进的一刻,即成为全场焦点。
根据公诉机关指控,2010年6月至2012年10月间,家住南海西樵的刘桂芳通过姚某,对外谎称能够办理土地转让手续,先后与事主陈某、孔某、陈某勤和杨某等人签订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刘桂芳随后通过姚某,向事主出示伪造的《国有用地使用权证》、政府文件及银行交易回单骗取信任。其中,陈某、孔某、陈某勤等人被诈骗近2000万元,但均被追回;而涉及杨某等人的1650万元则未归还,已构成合同诈骗。
记者留意到,指控刘桂芳6项诈骗事实中,所涉土地均在高明区,而刘桂芳骗得款项后,主要用于偿还债务,购买房产、汽车等个人消费。
【庭审】
当庭否认诈骗 自称受害者
对于指控,刘桂芳当庭否认。“我没有合同诈骗,我也是受害人。”她表示,除了杨某,她根本不认识其他受害人,即便是杨某也只见过3次。刘桂芳透露,自己从未伪造过政府文件和土地证,所有土地转让协议都是姚某一手操控的。
刘桂芳称,她与姚某跳舞认识后成了好朋友。姚某对其称丈夫是南海司法系统的公务员,尚未退休,有些事“不方便”。于是,她开了银行账户借予姚某使用。
刘桂芳承认,姚某确实存钱到她的银行账户,而她也使用过这些钱。但刘桂芳强调,姚某存的钱她已全部归还,她购买房产的钱是做陶瓷沙生意赚的,奔驰和宝马车也是她和丈夫做生意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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